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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1-1027003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1年10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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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乡,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镇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镇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永仁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承办永仁县委、永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全县首要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相关领导为副组长,55家县级部门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县、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农户共同联动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强大攻势。制定《永仁县“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永仁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先后印发实施永仁县《关于新形势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关于创建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以周密可行的规划和计划指导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2.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全县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第一要务和总钥匙,紧紧围绕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这个大局,采取了一系列差别化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各类专项规划和项目,持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全力促进全县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树典型补短板”,认真贯彻落实第三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以来,在示范县建设中,我县实施了示范乡镇1个,示范社区1个,少数民族特色村7个、民族团结示范村17个、示范户315、民族文化繁荣项目14总投入资金2678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动力不断增强、民生持续改善、民族文化得到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一步巩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已经成为惠民生、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

3.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凝聚全县力量实施“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民生福祉、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民族经济高质量发展、民族干部教育培养、民族关系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示范、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十大”示范创建工程,推动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乡(镇)、进农村(社区)、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政法系统、进搬迁安置点及家庭、进医院、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十进”活动,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全面覆盖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大格局,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组织一批宣讲团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建设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选树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摄制一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公益广告和电视形象宣传片、发放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传品、开展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创作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永仁文学和文艺作品、建设一批农村‘中华民族一家亲’图书室、表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等“十个一”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文化活动,让党的民族团结进步政策和知识更加深入人心。目前,全县获国家和省、州、县命名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单位)73个、示范企业(专业合作社)12家、示范乡(镇)7个、示范村组(社区)340个、示范学校49所、示范寺观教堂6个、示范军营1个、示范家庭547个

4.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知识,深入开展民族矛盾纠纷“大调解”“大信访”专项行动,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增进各民族更加团结融合。创新开展社会治理、司法运行、公共服务等工作,保障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民族特色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积极探索具有民族特色的社会治理工作法,建立健全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以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更加赢得民心。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加强。在“宪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月”“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向广大人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在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寺观教堂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广大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15年以来,全县未发生较大涉及民族因素案(事)件各族群众手挽手、肩并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齐心协力共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5.切实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推进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的落实,扎实开展宗教领域各种专项工作,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分析会议,及时妥善处置,沉着应对民族宗教领域网络舆情,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大型宗教活动的监管,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及在宗教界开展“与党同心同行”和感恩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着力解决宗教领域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突出问题整治。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全覆盖,全县未发生一起涉及宗教领域和谐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6.着力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全县精准脱贫工作紧密结合,着力实施 “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少数民族人才引领、城市民族、民族团结保障示范、民族工作创新、典型示范带动”等方面重点工程。共争取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项目资金500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0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00万元,项目由县财政统一整合统筹,涉及民族地区行政村道路硬化、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产业配套管道灌溉等工程。通过项目实施,补齐少数民族地区的民生短板,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7.着力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抓手,开拓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3月,经与省州汇报请示和对接,省州同意对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指标进行考核验收后,我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配强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长和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筹统战、宣传、民族宗教等部门,协调推进全县示范创建工作,为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增加9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协调推动示范创建工作。县级部门和乡(镇)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协同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落实、社会参与、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目前创建工作通过省州验收,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二是广泛宣传,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把创建工作同当前开展的各项中心工作,各类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民族团结月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群众会议、党员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通过制作宣传提示语、悬挂宣传横幅,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创建民族特色网格等形式,在党员干部、各族群众、青少年学生和宗教界人士中有重点、分层次地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三是开展特色活动,搭建开展创建活动的有效载体。围绕民族团结“十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农村(社区)、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政法系统、进搬迁安置点及家庭、进医院、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两节”系列活动,利用“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节点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引导宗教界人士自觉践行“同心”思想。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宗教界人士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意见建议。建立完善社区联谊走访制度、信息收集报送制度,组织社区干部与少数民族群众结对子、交朋友、定期走访谈心,开展扶贫帮困。建立健全宗教场所、宗教活动、教职人员基础信息数据系统。按规定标准发放主要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四是典型引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团结、促和谐、促进步的重要举措。通过宣传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单位、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先进集体以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个人的先进工作经验及先进事迹,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在少数民族群众中营造出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8.着力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推进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督察“回头看”对云南省委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已基本整改完成;伊斯兰教“三化”治理工作走在全州前列,工作经验代表楚雄州在全省交流推广。

9.着力完成年内“两资”任务。积极主动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工作、对接业务、请求支持,向上争取县人民政府年内下达的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和招商引资任务数。完成向上争取资金资金510万元,完成县政府下达任务287万元的177.70%完成部门省外招商引资已引进1家公司,公司注册为“云南雄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永仁县宜就镇农产品冷链物流综合项目”,项目已落地宜就镇地什苴村建设,主要销售农林产品,项目预计投资3个亿,其中今年投资建设冷库等3000万元,项目最迟在10月底全部入库,将完成县下达任务数2437万元的123.1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493.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52万元,占总收入的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万元,占总收入的0.3%。与上年对比增加264.78万元,同比增长11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比2019年增加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经费,导致我单位收入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3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4万元,占总支出的47.92%;项目支出172.71万元,占总支出的52.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比增加117.37万元,同比增长54.7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比2019年增加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经费,导致我单位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万元同比增长1%。主要原因分析:提高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工资标准及提高各类社保、住房公积金标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3.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7%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与2020年基本支出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基本支出项目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0年较2019年增减数(增+减-)

支出金额

占基本支出比例

支出金额

占基本支

出比例

基本工资

32.17

20.43%

31.34

19.72%

-0.82

津贴补贴

53.98

34.28%

45.07

28.36%

-8.91

奖金

20.71

13.15%

17.33

10.90%

-3.3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43

7.26%

9.64

6.07%

-1.7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0.00%

3.32

2.09%

3.32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16

3.91%

5.69

3.58%

-0.48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36

2.13%

3.12

1.96%

-0.24

住房公积金

9.38

5.96%

9.39

5.91%

0.01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0.00%

0.02

0.01%

0.02

办公费

2.19

1.39%

0.51

0.32%

-1.68

咨询费

0.00

0.00%

0.50

0.31%

0.50

手续费

0.07

0.05%

0.88

0.55%

0.80

邮电费

0.02

0.02%

0.00

0.00%

-0.02

差旅费

1.47

0.93%

0.50

0.31%

-0.97

会议费

0.00

0.00%

0.13

0.08%

0.13

培训费

0.00

0.00%

0.19

0.12%

0.19

公务接待费

0.87

0.55%

1.30

0.82%

0.43

劳务费

0.30

0.19%

0.96

0.60%

0.66

委托业务费

0.00

0.00%

2.08

1.31%

2.08

工会经费

1.17

0.75%

1.20

0.75%

0.03

其他交通费用

0.00

0.00%

7.37

4.64%

7.37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36

0.23%

0.21

0.13%

-0.15

退休费

6.61

4.20%

8.30

5.22%

1.69

生活补助

7.21

4.58%

9.91

6.23%

2.69

合  计

157.46

100.00%

158.94

100.00%

1.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9万元,增长203.9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与2020年项目支出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项目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0年较2019年增减数(增+减-)

支出金额

占基本支出比例

支出金额

占基本支出比例

奖金

6.91

12.17%

0.00

0.00%

-6.91

办公费

8.42

14.82%

104.02

60.40%

95.60

印刷费

16.16

28.44%

25.07

14.56%

8.91

差旅费

2.83

4.99%

4.43

2.57%

1.60

维修(护)费

6.00

10.56%

5.55

3.22%

-0.45

租赁费

0.00

0.00%

0.68

0.39%

0.68

会议费

2.44

4.30%

0.00

0.00%

-2.44

培训费

0.00

0.00%

2.18

1.27%

2.18

劳务费

0.50

0.88%

4.27

2.48%

3.77

委托业务费

0.00

0.00%

8.46

4.91%

8.46

其他交通费用

0.00

0.00%

3.47

2.01%

3.47

小计

0.36

0.63%

3.04

1.77%

2.68

生活补助

0.36

0.63%

3.04

1.77%

2.68

办公设备购置

2.83

4.98%

7.99

4.64%

5.16

基础设施建设

10.00

17.60%

0.00

0.00%

-10.00

合    计

56.82

99.99%

172.21

100.00%

115.9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3%。与上年对比增加119.85万元,同比增长57.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3.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63万元,资本性支出7.9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9.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2万元。

  4.农林水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2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9.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9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析:我县大力加强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基本支出规模,减少部门基本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43万元,增长4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3万元,增长49.3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由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导致相应的验收、会议接待费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统计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县民族团结及边际协作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3万元,增长143.1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由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验收工作增加,我单位租车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的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情况:办公费0.38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88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0.13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劳费0.96万元,委托业务费2.07,工会经费1.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257.69万,其中,流动资产243.92万,固定资产13.67万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无形资产0.09万,其他资产0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3.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7.69

243.92

13.67

 

 

 

13.67

 

 

0.0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0801111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以此为准)20211028034642056.xls  111K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