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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提高应急救灾能力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1-0812003 公文目录:应急管理 发文日期:2021年08月12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县防灾减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永仁县自然灾害种类多,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各种自然灾害呈多发频发重发趋势,救灾工作繁重、任务艰巨。目前,我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初步形成“县、乡”两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但与日益复杂严峻的灾害形势,以及社会各界对救灾工作的要求和期待相比,救灾物资储备还存在着布局不合理、储备方式单一、品种不够丰富、管理手段落后、基层储备能力不足等问题。现就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提高应急救灾能力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救灾物资储备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大事,也是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这是我们工作的重要方向。各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防大灾、备大灾、救大灾”的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落实应急捡险救援准备,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安保维稳、防灾减灾救灾等“八条底线”。把“两个维护”贯穿到救灾物资储备全过程,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应急处置救灾能力,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投入切实做好救灾物资储备

当前,正值主汛期,各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强化自然灾害风险意识,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按照“有震无震按有震防,小震大震按大震防,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底线思维,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把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扎实储备一批救灾物资,做到“有物资、调得出、用得上”。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分级储备、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将救灾物资储备常态化、机制化。

三、建立规模适度分级储备救灾物资体系

各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的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应以各地灾害风险水平和人口数量等为依据,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历年灾情实际,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合理确定救灾物资的存储规模。各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储备帐篷、床、棉被、毛毯、大衣、衣服等常用救灾物资,还应根据自然灾害种类、气候特点和生活习俗等,储备其他生活必须物资,丰富储备种类。各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遵循因地制宜、就近就便、分级储备、反应迅速、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保障有力的原则,在易灾、多灾、边远乡镇建立救灾物资储备点,将县级储备的救灾物资向乡镇延伸,以提高救灾物资调运、分配和发放时效。形成以州级储备为核心、县级储备为支撑、乡镇储备为依托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发生6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救助。

四、积极构建多元完整救灾物资储备方式

各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完善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救灾物资储备机制。在县、乡级储备库自储实物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特点,采取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和家庭储等多种方式,将政府物资储备与企业、商业以及家庭储备有机结合,将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有机结合,构建多元完整的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和动员机制,拓宽应急期间应急物资供应渠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物资储备,大力倡导家庭层面的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期间储备物资能够调得出、用得上不误事。

五、确保质量安全规范应急物资供货渠道

各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政府招投标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强化质量监督,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做好应急物资质量检验工作。建立库存应急物资定期轮换机制,确保应急物资质量合格、安全、可靠。注重应急期间食品、饮用水的质量安全,充分考虑天气、运输等因素,尽量提供保质期相对较长的方便食品、饮用水。安排专人负责在供货方交货、接收、发放等各个环节的验收工作, 全面抽查检验物品质量,杜绝将质量不合格物品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各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坚持以目标、问题和结果为导向,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任务化、任务清单化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 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救灾物资储备落细落实落地,切实提高应急救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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