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钱志华提请,决定:
苏朝君 任永仁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杨 军 任永仁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 松 任永仁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钟进文 任永仁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杨德卫 免去永仁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利峰 免去永仁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永仁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