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日,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彭鉴在县政府五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会议共15个议题:1.传达学习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和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2.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省州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3.传达全省2021年高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4.研究《永仁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送审稿)》;5.研究《中共永仁县委 永仁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6.研究关于收储姚文生、田应兰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7.研究《永仁县人民政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0条措施的意见(讨论稿)》;8.听取永仁县2020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及2021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建议情况汇报;9.听取2020年度支持企业发展奖励考核结果的汇报;10.听取永仁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考核以及审批工资待遇情况的汇报;11.听取永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的汇报;12.听取永仁县沪滇扶贫协作工作情况的汇报;13.听取永仁县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鱼政协助巡护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14.听取永定镇三个社区居委会增设居民小组情况的汇报;15.听取关于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汇报。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和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和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要求、重大民生工作来抓,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认真抓好中央、省州各级环保督察及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以问题整改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的汇报意见,由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按照本次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向县委常委会议汇报。
二、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省州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省州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县信访局关于我县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系统谋划和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以抓好建党一百周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信访稳定工作为主线,忠诚履行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项职责使命,切实抓好专项治理重复信访、系统谋划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服务保障工作大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五项重点任务,统筹做好各项信访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坚决守牢“三个不发生”工作底线,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大督察大接访大调研,压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把工作做在前,把问题发现解决在前,把基础打扎实,把工作主动权掌牢,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全县发展稳定大局。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信访局汇报意见,由县信访局按照本次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向县委常委会议汇报。
三、传达全省2021年高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2021年高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了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我县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
会议指出,招生考试作为国家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关乎国计民生。高考是民生大事、要事,做好高考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项工作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具体,确保万无一失,让考生和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
会议强调,县招考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属地负责制,明确岗位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各部门要紧盯疫情防控、考试管理、政策执行、服务保障、安全防范、纪律作风等关键环节,强化协调配合,共同为高考保驾护航,确保教育事业有序推进,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教育体育局汇报意见,请县教育体育局和相关责任部门具体抓好贯彻落实。
四、研究《永仁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办关于《永仁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是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具体举措。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中,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要注重与水务、交通、农业等行业扶贫部门的对接,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抓落实,做到“多个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力争统筹所有能整合的涉农资金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同时,要加强对整合资金的使用监管,要按照统筹整合、权责匹配、精准精细、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保障各行业项目的稳步推进实施。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永仁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送审稿)》,由县扶贫办按照本次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报请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五、研究《中共永仁县委 永仁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共永仁县委 永仁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十四五”期间,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级各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聚焦永仁“三农”发展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和“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扎实抓好乡村振兴建设行动,“五个振兴”一体推进,以更有力的举措,攻坚克难,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推进永仁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开启永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中共永仁县委 永仁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本次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报请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六、研究关于收储姚文生、田应兰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储姚文生、田应兰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姚文生、田应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储的汇报意见。同意由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对姚文生、田应兰2.76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收储,收储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为64.7852万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收储地上建筑物价格为107.26万元。收储后,根据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定办理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手续后,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作为城镇住宅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七、研究《永仁县人民政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0条措施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仁县人民政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0条措施的意见(讨论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紧扣全年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深入调研抓落实、学好政策抓落实、攻坚克难抓落实、落实责任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把“立足永仁发展永仁”“跳出永仁发展永仁”的想法变成办法、把思路变成出路、把优势变成胜势,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抓住“稳增长”的根本和关键,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时序进度、制定切合实际的配套政策,在向上争取、向下指导、横向对接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专门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确保“稳增长”30条措施落实落细,用心、用情、用力谱写好永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0条措施的意见(讨论稿)》,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请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八、听取永仁县2020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及2021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建议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仁县2020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及2021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建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仁县2021年县级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建议的汇报意见,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请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九、听取2020年度支持企业发展奖励考核结果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关于2020年度支持企业发展奖励考核结果的汇报。
会议强调,落实支持企业发展奖励政策措施,对企业开展奖励考核,是充分调动企业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对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发挥企业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也是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推动企业产业转型升级、达规升级,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有效方式。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落细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做好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土地供应、对接服务等工作,支持好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更好地吸引优质企业和客商到我县投资,加快推进在谈项目落地。同时,要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制定切合实际考核办法、奖励标准,将社会消费品企业、电商扶贫企业纳入考核奖励范畴。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2020年度支持企业发展奖励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企业考核奖补资金585.3万元。该议题报请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十、听取永仁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考核以及审批工资待遇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永仁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考核以及审批工资待遇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永仁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同意审批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升薪及2020年机关工勤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及2020年正常升档事项。
十一、听取永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统计局关于永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县人普办要按规定程序做好人口普查数据发布工作,让社会公众充分享用普查成果。要持续关注人口普查舆论热点,加强舆情风险预判和防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开展调查,并向上级人普办进行报告。要深度开发应用普查数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永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字公报》,由县统计局按照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发布。
十二、听取永仁县沪滇扶贫协作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办关于永仁县沪滇扶贫协作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沪滇扶贫协作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惠民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肃认真对待沪滇扶贫协作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突出抓好落实好,稳步推进工作重心及结对关系调整、高质量编制落实规划和年度计划、务实推进产业发展促进就业、深化“三端联动”做优消费协作、不断提高劳务协作稳岗质量水平、集中集聚打造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持续推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彰显文化浸润及深化交往交流交融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落实落细。特别是要做深项目前期工作,大力科学谋划、规划、实施好发展产业项目,强化项目过程管理,抓紧推进项目实施进度,跟进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管;要强化人才培训目标要求导向,注重派出去受训人员作用发挥的跟踪问效。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扶贫办关于永仁县沪滇扶贫协作工作情况的汇报意见,由县扶贫办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向县委常委会议汇报。
十三、听取永仁县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鱼政协助巡护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永仁县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鱼政协助巡护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是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客观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对长江“十年禁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要高度重视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鱼政巡护队伍建设,抓紧禁捕鱼政协助巡护人员配备及上岗培训,确保禁捕鱼政协助巡护人员作用发挥、工作安全。要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群众的监管,加大执法监管频次,用“不敢捕、不能吃”的实际行动保护好金沙江,努力实现“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禁渔目标,持续推进金沙江水生生物保护和禁渔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永仁县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鱼政协助巡护队伍建设相关情况的汇报意见。同意配备5名金沙江禁捕鱼政协助巡护人员,即白马河村委会2人、拉姑村委会2人、昔丙村委会1人。同意将永仁县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鱼政巡护人员所需经费5万元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解决。
十四、听取永定镇三个社区居委会增设居民小组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关于永定镇三个社区居委会增设居民小组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民政局关于永定镇三个社区居委会增设居民小组相关情况的汇报意见。同意在永定镇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增设40个居民小组,居民小组长务工补贴按照村民小组长务工补贴标准执行,从2021年1月起,由县财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标准落实岗位补贴,每年需发放的19.2万元补贴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解决。该议题报请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十五、听取关于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公安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在行动上要慎言慎行。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集中组织学习“三个规定”、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扎实领会精神实质和反面教训,把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和重要内容。司法部门要对领导干部、司法机关人员等干预、过问案件的情况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纪检监察部门特别是派驻政法单位的纪检组要定期对政法各部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并向县委、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真正使记录表充分发挥“紧箍咒”和“防火墙”的作用。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将严肃追责,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处理。
出 席:彭 鉴、张 剑、舒 挺、杜继勇、李厚禹罗德宝、莫丽琴、鲁永祥、罗立志。
参 会:杨仕清、孙永林、起艳梅。
列 席:
全程 列席:尹丽峰、杨 扬、祁凤明、鲁春梅、陈世恒郑梅香、李天荣、袁红光、周生玲、钱 磊李建林、起加洪、虎进英、杨加斌、李本武封小云、陶 昱、李楚贤、罗秋丽、朱承俊黄 龙、陶先荣、封鉴科。
列席相关议题:杨礼华、徐红章、杜 萍、陈元春、高宗平罗雪芹、李学文、胡 兵、袁绍飞、邓海兰苏绍国、马德美、王泽华、郑秀琼、谭振华起佳宏、向文海、邵永忠、吴忠云、李 盛陈 群、周 武、罗永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