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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1-0520030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2019年08月2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46701000

永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永仁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仁县环境保护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为:一是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计划和规划;参与编制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二是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线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组织调查处理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三是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四是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全县重点区域、流域和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五是贯彻执行国家以及我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六是制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七是负责环境统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我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八是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九是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负责指导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业务和队伍建设。十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全县生态环境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统筹协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督察问题整改,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积极投身到全县“一城一门一区”建设中,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1.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局良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完成186辆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定期检验,机动车检测站环检线于2018年9月30日起执行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尾气检测不合格不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证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县推广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5辆,规划建设充电站1座和充电桩20个,已建好充电桩6个。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推广电能、太阳能无污染能源,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逐步实现无煤化。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于2018年初投入试运行,10月通过省厅验收,从监测结果来看,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碧水保卫战: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加强水质监测,排查治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尼白租水库安全隐患,完成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加强集中式饮用水和羊蹄江、万马河等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分析,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积极申报永定河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力争尽早得到支持,改善永定河水环境。划定和实施永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方案,关闭取缔禁养区内养殖场4家,加强养殖场污染设施监管,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建成年生产4万吨有机肥厂一座并投入生产。抓好水污染减排重点任务。加强污水配套管网的建设管理维护,建设污水管网2公里,使污水收集率达88.08%。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和监测,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投资800万元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泥再生利用处理工程投入运行。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建立环保、农业、国土、住建、林业等部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共享平台。部门联合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设置监测点位8个,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10个,在7个乡镇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扎实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筹资50万元治理工业园区工业废渣,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处置。加强建设用地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污染,加强风险管控、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管,建立土壤污染疑似地块1个,落实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实施好土壤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加快推进直苴水库工程径流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力争按时限完工,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提供试点示范。规划申报永仁县团山铜矿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土壤修复项目到生态环境部,争取尽早启动实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农作物桔柑还田,减肥增效。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5%、化肥综合利用率为33.2%、农药综合利用率为33.2%。

2.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有效整改。2016年以来,各类生态环保督察检查频繁,先后迎接了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等一系列环保督察检查。仅2018年,我县迎接省级以上环保督察检查5次,州级督察检查10次,分别接到各类督察问题53个。我们紧紧抓住督察反馈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牵头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督查,严格按照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做到能够及时整改的,第一时间落实、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汇报整改结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整改的,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目标、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按时限完成整改。通过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目前,各类督察反馈的5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7个,未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88.68%。正在整改的6个问题均按要求推进整改。

3.环保工作任务扎实推进

一是围绕工作目标,强化生态创建。紧紧围绕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的目标,积极开展生态创建。目前,全县已创建省级生态乡镇5个、省级绿色学校4所、省级绿色社区4个,州级生态村63个、州级绿色学校9所、州级绿色社区1个、州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先后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永仁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并按照专家组意见整改完善后上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预计2019年获得省政府命名。

二是加强审批服务,助推项目落地。全力抓好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工作,主动深入部门、深入企业、深入项目建设现场,积极主动地帮助部门、企业协调环保领域问题。按照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依法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环评服务。2018年,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批复14件,登记表备案82件,危险废物转移审批22件,排污许可证核发3件。全县没有一个项目因环保审批服务工作不到位影响申报、落地、开工。

三是强化协调配合,开展污染源普查。按照省州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部署和我县普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积极发挥普查办公室职责,组织全县各部门、企业等召开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动员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议,牵头各乡镇、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是加强环境执法,严格环境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环境监管实现“全覆盖”,对重点监管企业实行一月一次的监管频次,其它企业按类型分别实行一季度一次、半年一次、一年一次的监管频次,做到监管全覆盖,不留死角。截止2018年底,开展环境执法检查132次,对2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完成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处罚案件1件,罚款1.78万元。接到信访件38件,办结38件,办结率100%。通过强化执法,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进一步确保了县域环境安全。

五是强化服务意识,做好监测工作。县环境监测站切实加强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管理的责任意识,扎实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任务。年内完成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县域主要河流水质、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等工作任务,按照要求对县城130多个点位噪声进行了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4.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开展“四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开展“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拧紧管党治党镙栓,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以政治清明促进生态文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 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行政单位1个,人员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下设了2个事业股室(即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5个行政职能股室(即办公室、污染管理开发股、自然生态保护股、宣传法规股和环境影响评价股)。 

2. 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核定人员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10名,参公管理人员10名,工勤编制1名。到2018年年底,我局有在职干部职工共计23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事业人员10人,工勤人员1人)。在2018年,我局调出1人,新招考录用事业人员5人。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永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永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总收入10372885.6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72885.6元,占总收入的100%。

上年总收入4262722.82元,本年总收入10372885.6元,比上年增加143.34%,主要由于中央、省、州下达的项目有所增加,仅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就下达58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支出6368506.42元,其中:基本支出2925844.54元,占总支出的45.94%;项目支出3442661.88元,占总支出的54.06%。

上年总支出6851367.68元,本年总支出6368506.42元,比减少7.05% 。主要由于2018年大部分实施的项目均是2017 年未竣工验收的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2925844.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07749.71元,占基本支出的89.13%;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8094.83元,占基本支出的10.87%。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环境监测站2018年新录用5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明显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主要是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目,合计支出3442661.88元,其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支出1544531.67元、一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497130.21元、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尼白租水库保护综合治理项目支出401000元。

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2018年项目少,大部项目资金是以前年度已实施拨付部分款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4552.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0774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0.97%;商品和服务支出115222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8.11%;资本性支出260457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0.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1005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9%,主要是环保局局机关工作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和环境管理事务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是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4943.6元,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4060.8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08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

4、住房公积金支出979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218.00元,完成预算的60.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532.00元,完成预算的5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686.00元,完成预算的65.37%。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均减少,且减幅较大。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60.19%,主要由于我单位厉行节约,在2018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及严格控制陪餐人次使公务接待费下降44.37%,其次是2018年公务出行选择平台租车和其他交通工具的增加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77.14%。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32元,占27.71%;公务接待费支出32686元,占72.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0(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3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532元。2018年度,永仁县环境保护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68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68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是接待省、州及各县市环保系统和县内涉及环保工作的乡镇村组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93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新招考录用事业人员5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仁县环境保护局资产总额13180364.17元,其中,流动资产9957703.17元,固定资产322266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19074.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01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18.03

995.77

322.22

19.02

19.96

 

283.2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永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新增其他固定资产110150元,全部为政府采购增加。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一)项目支出概况

我局为全县统一监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污染管理开发股、自然保护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宣传法规股和环评股),由自然保护股专门负责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县环境监测站具备一定的监测能力,能够提供环境监测有效数据,为环境管理事务提供参考依据。2018年项目支出主要是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目,合计支出3442661.88元,其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支出1544531.67元、一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497130.21元、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尼白租水库保护综合治理项目支出401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全县环境管理项目实施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完成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县域主要河流水质、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等工作任务,按照要求对县城130多个点位噪声进行了监测,年内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考核结果为基本稳定,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4个,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永仁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并按照专家组意见整改完善后上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预计2019年获得省政府命名。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批复14件,登记表备案82件,危险废物转移审批22件,排污许可证核发3件。全县没有一个项目因环保审批服务工作不到位影响申报、落地、开工。开展环境执法检查132次,接到信访件38件,办结38件,办结率100%。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环境保护管理类项目的实施以解决人民群众反响热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格落实“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着力提升环境监测能力,狠抓污染源监管,完成年度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年内迎接并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督查专项行动等国家级督察巡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受住了国家的检验。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上下功夫,突出靶向精准、措施精准,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存在问题:有两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完工主要由于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未完成,其次少部分项目实施需跨年度分步实施。整改措施:1.加强与农环项目实施乡镇对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2.认真分析,确保项目实施节支增效。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在县人社局楼顶建空气自动站站房一座,原值190220元,由于权属关系不明确,未列入房屋及构筑物核算,2018年经过核实予以更正。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永仁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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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828034240336.xlsx  5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