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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永仁县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1-0510002 公文目录:规划信息 发文日期:2021年01月01日 主题词: 文  号:便笺〔2020〕282号 成文日期:

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按照《楚雄州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要求,县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永仁县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征求意见稿)》,请各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认真研究提出相关意见,于2020年12月17日16:30分前反馈至县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四楼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余鸿、赵登宏;电话(传真):6714266;

电子邮箱:407072099@qq.com

永仁县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

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征求意见稿)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四五”发展打好基础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部署,贯彻落实《楚雄州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现提出以下重点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让城镇生活更美好、乡村生活更富足发展目标,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推动城镇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加快构筑“双核引领、聚群崛起、多点支撑、廊带联动、一体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空间布局,努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不断增强中心城市、城镇群辐射服务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健全要素市场体系,着力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城乡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和“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加大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力度,打破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不合理壁垒,促进入力资源优化配置。

(一)加快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便捷落户

1. 全面取消永仁县落户限制。允许租赁房屋、自建房居住的常住人口在社区(村委会)家庭集体户落户。全面取消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确保有意愿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应落尽落。简化户籍迁移手续,加强落户政策宣传,开通线上申请审核系统,大幅提高落户便利性。加强落户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和监测评估,坚决破除落户隐性门槛。(县公安局负责)

(二)深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2.出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3.提升居住证持有者享有的便利和服务,确保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县公安局负责)

4.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常住居民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城镇常住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5.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规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推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强化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指导和推动各地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满足本地区适龄儿童以及随迁子女对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6.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允许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落实好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基本医保政策,推进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实现直接结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负责)

7.将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持续扩大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统筹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推进搬迁安置区人口市民化进程和新型城镇化建设。2020年,全县计划改造城市棚户区267套。力争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三)大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

8.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大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实施城镇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农技工转型培训,重点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开展技能培训,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 万人次以上。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吸纳农民工较多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加快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

9.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标准化培训基地、培训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器(就业创业基地)、典型培训项目评审,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培训基础条件建设。(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四)完善“人地钱挂钩”激励性配套政策

10. 完善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和省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力度。提升对吸纳跨州(市)、县(市)流动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和中小城市、乡(镇)的奖励资金和倾斜支持力度。(县财政局负责)

11. 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加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吸纳落户数量挂钩力度,保障进城落户人口相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维护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不得强行要求其转让上述权益或将此作为落户前置条件;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12. 配合国家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各县市城区常住人口、行政区城镇常住人口、行政区常住人口常态统计机制。到2020年,力争全县较上年新增城镇常住人口 万人左右(县统计局负责)

三、持续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

着力增强城镇群和中心城市核心带动功能,推进滇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培育发展一批新兴城市和小城镇,构建以城镇群为主体,城市(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格局,构建“中心城市——中心城镇——重点小城镇——一般小城镇——中心村——一般村”的城乡等级结构。以快速交通体系为依托,全县构建“双核三群”的全域联动、多向开放的空间布局形态。

(五)积极融入推进楚北城镇群协调发展。

13. 以县城为重点,辐射周边四个乡镇(维的、猛虎、宜就、莲池),融入楚北城镇群,把永仁县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绿色产业基地和滇川合作发展示范区,支撑构建楚北增长极的门户型城镇群。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六)大力推进滇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14. 认真贯彻《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建立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城市间共建滇中城市群协同合作发展机制,推动滇中城市群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同城化建设。(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负责)

15. 配合编制滇中城市群多层次交通规划,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为重点健全滇中城市群交通基础设施,有序规划建设城际铁路、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提升城市群交通互联互通水平,(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七)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16. 加快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明确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和政策扶持力度,抓紧补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暴露出来的短板弱项,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促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构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支点。(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八)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建设

17. 强化政策激励,发挥省州级预算内投资导向作用,有效利用特色小镇创建奖补资金等优惠政策,支持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创建标准,加快2个州级特色小镇建设,力争2个进入省级奖补名单。(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18. 依据《楚雄州特色小镇创建考评激励办法(试行)》,开展特色小镇年度考核评估,动态调整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及时总结特色小镇建设典型经验,积极向州发展改革委推荐,力争纳入全省特色小镇典型案例予以推广。(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四、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着眼于增强人口经济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等核心功能,健全城镇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提升城镇发展质量。

(九)加快美丽县城建设

19. 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建设。推进永仁县“美丽县城”创建工作,开展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推进。力争纳入美丽县城奖补。(县发展改革委局责)

(十)补齐城镇公共卫生短板

20. 加强重大疫情应急指挥机制建设,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健全和优化平战结合的联防联控机制和上下联动的疫情应对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和区域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重大疫情应对培训和演练,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升重大疫情应急响应能力。(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1. 强化各级疾控机构的信息收集、分析、利用能力,健全网络直报、舆情监测、医疗卫生人员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等多渠道疫情监测和快速反应体系,实现重大疫情风险监测预警信息数据共享,提高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发现.报告、预警、响应、处置能力。(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十一)加强城镇生态环境治理

22. 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强污水收集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加强老旧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推进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完善市政管网和排水防涝设施。到2020年,全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10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出台《永仁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实现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开展,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高效衔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23.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治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扬尘综合整治,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及风险管控。(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负责)

(十二)改善城市公用设施

24. 改善城市绿色出行环境,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在城市(县城)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王作,改造建设一批停车设施,缓解停车难问题。支持开展菜市场的升级改造提升,优化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负责)

25. 推进体育场馆设施规划布局,全域打造“15分钟健身圈”。开展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健身场所建设,配套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加强城市绿道、健康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健身广场、足球等场地设施建设。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26. 继续新建(改扩建)和提升改造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实现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全覆盖,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含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其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县民政局负责)

(十三)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27. 优化城镇街区路网结构,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公路、铁路、航空枢纽和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衔接与配套,形成方便快捷的城镇交通网络。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充电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加快推进城镇天然气输配、液化和储备设施建设。完善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系统及过街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无障碍设施。加快建设“海绵城市”,推进海绵型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和公园绿地建设。到2020年底,全县燃气普及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55.56%和38.68%,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45平方米,绿地率达34.19%,城市道路达63.3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35.04平方米以上,力争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0.2公里,全县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十四)实施新型智慧城市行动

28.推进“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完善平台实人认证、数据交互、全流程服务、线上线下衔接、监督管理等支撑体系,推进公安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提升网上服务水平。(县公安局负责)

29. 加大卫生健康系统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依托远程信息化手段和数据资源,推进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等诊疗服务,开展同步课堂、远程手术指导,提供远程手术示教和远程医学培训,有效提升健康医疗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30. 推动楚雄市智慧城市建设。加强“数字城管”建设,建立城市管理数据库,推进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开展楚雄州数字大脑、大数据平台及城市指挥运营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31.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和新模式。(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委宣传部负责)

3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提质年”行动,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

(十五)加快推进城市更新

33. 制定实施城市更斯实施意见和城镇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改造一批老旧街区,开展商业步行街升级改造,培育打造1-2条步行街,打造展现独具特色的示范街区。改造一批城中村,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农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发展城市夜间经济,培育一批24小时便利店、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和特色精品夜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34. 深入挖掘工业遗产资源,利用工业遗产改造各种形式的文化旅游项目。依托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和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申报评选工作,力争培育打造1-2个具有影响力的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35.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按照“一区一方案”的要求编制改造项目方案,建立居民参与改造方案的制定、配合施工、参与工程实施和质量的监督、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省对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督促无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的小区,在改造中按标准新建相应设施,对已有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但面积不达标的进行扩建补足。年内计划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2个,改造面积7.588153万平方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负责)

(十六)健全城镇投融资机制

36. 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掂、定向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城乡融合典型项目、特色产业小镇建设项目等。(县金融办、人行永仁县支行负责)

37. 充分发挥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作用,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合理处置存量债务为前提,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等领域,探索通过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十七)改进城市治理方式

38. 全面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街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推动政府向服务型转变、治理方式向精细化转型、配套资源向社区下沉。扎实推进“六城同创”,深入推进街长制、城市精细化管理、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力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39. 强制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范围内的县市新建住宅项目、县以上城市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新建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按照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提高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鼓励新建建筑采用绿色建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五、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形成以城带乡、工农互促、城乡豆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十八)加快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发展

40. 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着力满足返乡创业农民工的合理信贷需求,将信贷资源向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倾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行永仁县支行负责)

41. 鼓励工商资本与村集体和农户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培育城乡融合典型项目,形成承接城乡要素跨界配置的有效载体。建设农村产权市场交易管理信息系统,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渠道。(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十九)促进城乡公共设施联动发展

42. 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推动州县学校对口帮扶乡镇中心校,以对口帮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43. 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建设一批城乡统筹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项目,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 万座以上,95%以上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确保全县村庄人居环境达1档标准,争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个。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44. 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组建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县域医共体管理模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45. 加快城乡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州县乡三级图书馆、文化馆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计划任务。(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二十)完善用地保障机制

46. 改革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方式,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推动土地计划指标更加合理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项目多的优势地区倾斜,优先保障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等项目,做到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47. 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启动农村宅基地清理和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六、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强化工作推进,狠抓措施落地,凝聚政策合力,确保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如朔完成。

(二十一)加强部门协调。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依托永仁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主动作为,细化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好各项行动要点,调动本系统力量扎实推进,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各项任务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要于9月25日、10月25日、11月25日、12月25日将工作情况报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办公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十二)压实地方责任。县人民政府是落实2020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实施主体,各成员部门是具体责任单位,对标对表工作要点,结合各部门职责,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细化实化相关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生效。

(二十三)强化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作为重点,加强对重点任务的日常督导检查,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完成。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积极与州级有关部门对接,确保按进度要求完成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及各类项目建设任务。

(二十四)深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引导指导、创新宣传方式,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系统总结推广新型城镇化成熟经验和发展模式,深入挖掘新兴城市培育、城镇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特色小镇创建等先进做法,营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浓厚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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