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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1-0414006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2021年04月14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计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云双随机联发〔2021〕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林业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林业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市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通过双随机抽查有效发挥市场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增强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守法自觉性。

二、工作任务

(一)抽查事项及责任单位。

1、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含临时占用、森林经营单位占用)的监管

责任股室:资源管理股

2、对木材经营加工的监管

责任股室:资源管理股

3、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监管

责任股室:营林营草工作站

(二)抽取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各有关股室具体负责抽查活动。按照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取过程必须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保存留证。

(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抽查时间为6月-8月,由责任股室会同执法人员对随机抽取的市场主体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应当对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抽查项目、抽查人员、抽查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要填写《永仁县林草局林业局“双随机”执法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查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四)检查结果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抽查结果运用

(一)对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吊销行政许可,并通过永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予以公示。

(二)对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检查方法

(一)自检自查

受检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改进措施。

(二)县林草局组织检查

1、听取受检单位的汇报;

2、审阅相关材料、现场检查;

3、向各受检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对检查结果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三)严格抽查纪律。在执行“两随机”抽查任务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是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的有效手段。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逐步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全面提高林业执法工作总体质量。

附件1:2021年度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2:2021年度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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