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和省、州统计局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统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永仁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制定上报2021年度永仁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永仁县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一、“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制定内容及主体
(一)制定内容
1、永仁县统计局统计执法抽查计划:抽查领域是国家常规统计调查;抽查事项是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检查对象是一套表调查单位;抽查比例/户数是按10%比例抽查,最少不能低于10户;抽查时间是2021年3月-11月;检查方式是现场检查;抽查层次是县级。
2、永仁县统计局联合抽查计划:发起部门是永仁县统计局;配合部门是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领域是国家常规统计调查;抽查事项是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检查对象是一套表调查单位;抽查比例/户数是按10%比例抽查,最少不能低于10户;抽查时间是2021年3月-11月;抽查层次是县级;检查方式是现场检查;抽查层次是县统计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
(二)制定主体
永仁县统计局
(三)制定要求
1、计划情况。永仁县统计局的统计执法抽查计划和联合抽查计划按照《2021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2021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科学有效的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抽查比例。一套表调查单位按10%比例抽查,确保抽查户数不低于10户,抽查频次为1次,在本年三季度前抽查检查完成。
3、抽查方案。制定两个工作方案即部门抽查计划和联合抽查计划,抽查方案有具体抽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流程、结果判定等内容。
二、工作要求
(一)及时编制计划和方案,按时完成工作。按照要求,编制好县统计局抽查工作计划和抽查方案,在计划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抽查工作,县统计局涉及一套表调查单位专业人员和参与检查人员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并按要求即时报送抽查工作材料。
(二)合理实施抽查。县统计局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有序组织实施抽查计划,并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计划任务,12月15日前完成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全面组织实施完成。
(三)抽查结果统一公示。抽查检查结束后,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附件:
1.2021年度永仁县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抽查工作计划;
2.2021年度永仁县统计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永仁县统计局
2021年3月9日
永仁县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度永仁县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 统计执法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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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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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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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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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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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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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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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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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检查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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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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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 查领 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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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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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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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
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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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常规统计调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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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2.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3.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4.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5.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6.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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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表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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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0%抽查,不得低1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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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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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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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意见》;
2.中央《办法》;
3.《统计法》;
4.《统计法实施条例》;
5.《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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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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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1年度永仁县统计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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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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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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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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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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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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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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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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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检查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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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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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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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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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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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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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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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常规
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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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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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表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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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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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0%抽查,不低得1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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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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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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