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申报的县级教育、卫生、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民政、残联、体育、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二)受理条件:
相关报件齐全且符合规定。
1. 已取得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 已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文件;
3. 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基本情况表;
4. 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明确;资金来源明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明确。
二、办理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法规〔2018〕 843号)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实施机关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申请材料
社会事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下载空表
|
下载样表
|
填报须知
|
1
|
项目单位的请示文件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2
|
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3
|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
无
|
无
|
无
|
4
|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发
|
无
|
无
|
无
|
5
|
招标基本情况表
|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五、受理地点
1.实体大厅:
受理地点: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地址: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上大厅:
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六、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可研批复文件。
七、审批收费(无)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九、中介服务(无)
十、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络提交。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受理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在5日内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材料补正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短信告知不予受理意见。
(三)审查
专家评审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实施。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承诺期限内。
(四)决定
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办理可研批复文件。受理后至作出决定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项目审批的,可以撤回,发展改革部门会终止办理,并通知申请人。
(五)送达
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十一、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6713390
3.网络咨询。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由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878-6716312 。
信函投诉:政府三楼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651499。
十二、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站下载(https://ynzwfw.yn.gov.cn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窗口-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社会事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申报的县级审批权限的水利工程,使用县级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二)受理条件:
相关报件齐全且符合规定。
二、办理依据
(一)《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 (二)《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1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四)《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0〕3号)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2296号) (七)《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放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发改农经〔2018〕710号)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实施机关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申请材料
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下载空表
|
下载样表
|
填报须知
|
1
|
招标基本情况表
|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2
|
项目单位的请示文件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3
|
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4
|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
无
|
无
|
无
|
5
|
移民管理机构出具的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意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移民管理机构出具
|
无
|
无
|
无
|
6
|
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准文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
无
|
无
|
无
|
7
|
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州市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州市发展改革部门出具
|
无
|
无
|
无
|
8
|
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
无
|
无
|
无
|
五、受理地点
1.实体大厅:
受理地点: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
地址: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上大厅:
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六、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可研批复文件。
七、审批收费(无)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九、中介服务(无)
十、审批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按照申请材料的要求自备好材料申请办理。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络提交。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受理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在5日内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材料补正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短信告知不予受理意见。
(三)审查
专家评审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实施。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承诺期限内。
(四)决定
制作加盖本机关印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短信通知申请人并提醒取件。
(五)送达
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十一、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6713390
3.网络咨询。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由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878-6716312 。
信函投诉:政府三楼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651499。
十二、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站下载(https://ynzwfw.yn.gov.cn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窗口-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适用于县级林草部门申报的县级政府投资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二)受理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 3.相关报件齐全且符合规定。
二、办理依据
(一)《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 (二)《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1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四)《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工程等10个中央预算内涉农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19〕2028号)(含附件) (六)《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0〕3号)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实施机关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申请材料
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下载空表
|
下载样表
|
填报须知
|
1
|
项目单位的请示文件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2
|
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3
|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
无
|
无
|
无
|
4
|
招标基本情况表(法律法规明确必须招标的项目)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五、受理地点
1.实体大厅:
受理地点: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地址: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上大厅:
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六、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可研批复文件。
七、审批收费(无)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九、中介服务(无)
十、审批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按照申请材料的要求自备好材料申请办理。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络提交。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受理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在5日内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材料补正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短信告知不予受理意见。
(三)审查
专家评审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实施。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承诺期限内。
(四)决定
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办理可研批复文件。受理后至作出决定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项目审批的,可以撤回,发展改革部门会终止办理,并通知申请人。
(五)送达
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十一、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6713390
3.网络咨询。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由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878-6716312 。
信函投诉:政府三楼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651499。
十二、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站下载(https://ynzwfw.yn.gov.cn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窗口-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县级政府投资湿地保护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二)受理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 3.相关报件齐全且符合规定。
二、办理依据
(一)《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二)《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1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四)《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工程等10个中央预算内涉农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19〕2028号)(含附件)(六)《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 通知》(云政规〔2020〕3号)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实施机关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申请材料
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下载空表
|
下载样表
|
填报须知
|
1
|
招标基本情况表(法律法规明确必须招标的项目)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2
|
项目单位的请示文件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3
|
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4
|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
无
|
无
|
无
|
五、受理地点
1.实体大厅:
受理地点: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
地址: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上大厅:
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六、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可研批复文件。
七、审批收费(无)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九、中介服务(无)
十、审批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按照申请材料的要求自备好材料申请办理。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络提交。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受理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在5日内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材料补正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短信告知不予受理意见。
(三)审查
专家评审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实施。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承诺期限内。
(四)决定
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办理可研批复文件。受理后至作出决定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项目审批的,可以撤回,发展改革部门会终止办理,并通知申请人。
(五)送达
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十一、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6713390
3.网络咨询。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由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878-6716312 。
信函投诉:政府三楼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651499。
十二、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站下载(https://ynzwfw.yn.gov.cn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窗口-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的政府投资需县级审批的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
二、办理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工程等10个中央预算内涉农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19〕202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0〕3号)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实施机关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申请材料
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下载空表
|
下载样表
|
填报须知
|
1
|
项目单位的请示文件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2
|
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3
|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
无
|
无
|
无
|
4
|
行业审查意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行业主管部门
|
无
|
无
|
无
|
五、受理地点
1.实体大厅:
受理地点: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
地址: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上大厅:
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六、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可研批复文件。
七、审批收费(无)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九、中介服务(无)
十、审批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按照申请材料的要求自备好材料申请办理。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络提交。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受理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在5日内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材料补正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短信告知不予受理意见。
(三)审查
专家评审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实施。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承诺期限内。
(四)决定
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办理可研批复文件。受理后至作出决定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项目审批的,可以撤回,发展改革部门会终止办理,并通知申请人。
(五)送达
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十一、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6713390
3.网络咨询。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由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878-6716312 。
信函投诉:政府三楼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651499。
十二、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站下载(https://ynzwfw.yn.gov.cn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窗口-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实施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县级政府投资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二、办理依据
(一)《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二)《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1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四)《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0〕3号)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实施机关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申请材料
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下载空表
|
下载样表
|
填报须知
|
1
|
项目单位的请示文件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2
|
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3
|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
无
|
无
|
无
|
4
|
招标基本情况表(法律法规明确必须招标的项目)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5
|
行业审查意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行业主管部门
|
无
|
无
|
无
|
五、受理地点
1.实体大厅:
受理地点: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
地址: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上大厅:
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六、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可研批复文件。
七、审批收费(无)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九、中介服务(无)
十、审批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按照申请材料的要求自备好材料申请办理。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络提交。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受理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在5日内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材料补正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短信告知不予受理意见。
(三)审查
专家评审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实施。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承诺期限内。
(四)决定
制作加盖本机关印章的《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短信通知申请人并提醒取件。
(五)送达
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十一、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6713390
3.网络咨询。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X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由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878-6716312 。
信函投诉:政府三楼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651499。
十二、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站下载(https://ynzwfw.yn.gov.cn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窗口-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其他政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对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
(二)受理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3.不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利益。 4.相关报件齐全且符合规定。(1)项目单位申请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件。(2)已取得有资质机构编制盖章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文本后附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
二、办理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 通知》(云政规〔2020〕3号)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实施机关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申请材料
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下载空表
|
下载样表
|
填报须知
|
1
|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项目审批部门
|
无
|
无
|
无
|
2
|
项目单位的请示文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
无
|
无
|
无
|
3
|
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
无
|
无
|
无
|
4
|
选址意见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主管部门
|
无
|
无
|
无
|
5
|
用地(海)预审意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
无
|
无
|
无
|
6
|
节能审查意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节能审查机关
|
无
|
无
|
无
|
7
|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
|
无
|
无
|
无
|
8
|
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意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移民管理机构出具
|
无
|
无
|
无
|
9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交通运输主管理部门
|
无
|
无
|
无
|
五、受理地点
申请人按照申请材料的要求自备好材料申请办理。
1.实体大厅:
受理地点: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地址: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上大厅:
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六、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可研批复文件。
七、审批收费(无)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九、中介服务(无)
十、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络提交。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受理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在5日内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材料补正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短信告知不予受理意见。
(三)审查
专家评审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实施。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承诺期限内。
(四)决定
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办理可研批复文件。受理后至作出决定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项目审批的,可以撤回,发展改革部门会终止办理,并通知申请人。
(五)送达
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十一、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6713390
3.网络咨询。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由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878-6716312 。
信函投诉:政府三楼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651499。
十二、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站下载(https://ynzwfw.yn.gov.cn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窗口-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农网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县级政府投资农网升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省州政府投资农网升级项目的转报。
二、办理依据
(一)《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二)《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1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四)《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0〕3号)(六)《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建审改办〔2020〕4号)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实施机关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申请材料
农网升级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下载空表
|
下载样表
|
填报须知
|
1
|
项目单位的请示文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2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无
|
无
|
3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
无
|
无
|
无
|
4
|
节能审查意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节能审查机关
|
无
|
无
|
无
|
五、受理地点
1.实体大厅:
受理地点: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地址: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上大厅:
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六、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可研批复文件。
七、审批收费(无)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九、中介服务(无)
十、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络提交。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受理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在5日内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材料补正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短信告知不予受理意见。
(三)审查
专家评审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实施。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承诺期限内。
(四)决定
制作加盖本机关印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短信通知申请人并提醒取件。
(五)送达
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十一、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6713390
3.网络咨询。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由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878-6716312 。
信函投诉:政府三楼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651499。
十二、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站下载(https://ynzwfw.yn.gov.cn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窗口-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农网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二)受理条件:项目具备充分建设依据,资金来源已落实,可研报告内容齐全,由第三方编制并在封面上加盖编制方公章。
二、办理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实施机关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申请材料
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下载空表
|
下载样表
|
填报须知
|
1
|
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
无
|
无
|
无
|
2
|
项目建议书文本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
无
|
无
|
无
|
五、受理地点
1.实体大厅:
受理地点: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
地址: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上大厅:
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六、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可研批复文件。
七、审批收费(无)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九、中介服务(无)
十、审批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按照申请材料的要求自备好材料申请办理。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络提交。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审核提交公文及项目建议书要素是否齐备,建设依据是否充分,资金是否落实,项目建议书内容及封面编制单位公章是否具备。
(三)审查
书面审查,审核提交公文及可研要素是否齐备,建设依据是否充分,资金是否落实,可研报告内容及封面编制单位公章是否具备。无收费。审查期限为3个工作日。
(四)决定
负责进行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并出具批复。
(五)送达
批复电子版通过电子公文交换送达,纸质版由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
十一、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6713390
3.网络咨询。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X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复电子版通过电子公文交换送达,纸质版由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
(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878-6716312 。
信函投诉:政府三楼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651499。
十二、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站下载(https://ynzwfw.yn.gov.cn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窗口-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二)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要求。
二、办理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实施机关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申请材料
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下载空表
|
下载样表
|
填报须知
|
1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项目审批部门
|
无
|
无
|
无
|
2
|
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
|
无
|
无
|
无
|
3
|
项目初步设计文本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
|
无
|
无
|
无
|
五、受理地点
1.实体大厅:
受理地点: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地址: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上大厅:
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六、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可研批复文件。
七、审批收费(无)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九、中介服务(无)
十、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络提交。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受理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在5日内向有关单位短信告知材料补正意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短信告知不予受理意见。
(三)审查
专家评审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实施。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承诺期限内。
(四)决定
对予以审批的单位,办理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五)送达
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十一、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6713390
3.网络咨询。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X建设工程初步设技的批复》。由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878-6716312 。
信函投诉:政府三楼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651499。
十二、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站下载(https://ynzwfw.yn.gov.cn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窗口-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永仁县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二)受理条件:
申请人填报项目信息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2017〕 41 号)要求。
二、办理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第五条 本办法第四条核准范围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第六条 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属地备案,由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备案机关申请备案。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实施机关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申请材料(无)
五、受理地点
1.实体大厅:
受理地点: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地址: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上大厅:
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六、审批时限
备案机关收到规定的企业告知的全部门信息即为备案。
七、审批收费(无)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九、中介服务(无)
十、审批流程
(一)申请
由项目单位提交备案所需有关材料至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络提交。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受理阶段一般包括受理审核、补正材料、受理决定、收件转办等环节。(外商投资项目单位自行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并获取备案证的无材料审核、补正、受理。)
1.受理审核
接收申请材料的,经办人应立即对照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进行审核。
2.补正补齐材料
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时,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受理决定
经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时,予以受理
4.收件转办
完成备案,将相关材料转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审查
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四)决定
由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备案。
(五)送达
由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知项目单位。
十一、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6713390
3.网络咨询。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投资项目备案证》。由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878-6716312 。
信函投诉:政府三楼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651499。
十二、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站下载(https://ynzwfw.yn.gov.cn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窗口-企业投资项目(含外资)备案-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永仁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二)受理条件:
申请人填报项目信息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2017〕 41 号)要求。
二、办理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第五条 本办法第四条核准范围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第六条 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属地备案,由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备案机关申请备案。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实施机关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申请材料(无)
五、受理地点
1.实体大厅:
受理地点: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地址: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上大厅:
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六、审批时限
备案机关收到规定的企业告知的全部门信息即为备案。
七、审批收费(无)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九、中介服务(无)
十、审批流程
(一)申请
由项目单位提交备案所需有关材料至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络提交。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受理阶段一般包括受理审核、补正材料、受理决定、收件转办等环节。(外商投资项目单位自行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并获取备案证的无材料审核、补正、受理。)
1.受理审核
接收申请材料的,经办人应立即对照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进行审核。
2.补正补齐材料
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时,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受理决定
经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时,予以受理
4.收件转办
完成备案,将相关材料转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审查
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四)决定
由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备案。
(五)送达
由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知项目单位。
十一、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6713390
3.网络咨询。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投资项目备案证》。由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878-6716312 。
信函投诉:政府三楼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651499。
十二、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站下载(https://ynzwfw.yn.gov.cn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窗口-企业投资项目(含外资)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二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核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申报二级、三级的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滇子公司或省属国企集团公司)组织初审,市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定级(中央企业在滇煤矿和省属国有煤矿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
(二)受理条件:
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以下基本条件: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树立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灾害治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理念。3.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4.矿长作出持续保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承诺,并作出表率。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井工煤矿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露天煤矿有负责安全、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机电、地测、防治水、防灭火、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6.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8.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办理依据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附件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第六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申报一级的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申报二级、三级的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云煤安全〔2017〕163号)第六条 二级、三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各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滇子公司或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组织初审,各产煤州(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定级(中央企业在滇煤矿和省属国有煤矿按属地原则执行),并不得下放。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实施机关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申请材料
二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核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下载空表
|
下载样表
|
填报须知
|
1
|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三级煤矿申报表(含井工、露天)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项目审批部门
|
下载
|
下载
|
一、申报表首页右上角“□□□□□□□”为编号。其中第1个“□”为省份简称,如河北省填“冀”;第2个“□”为煤矿性质,“1”代表“中央企业”,“2”代表“国有重点”,“3”代表“地方国有”,“4”代表“乡镇煤矿”;第3至第4个“□”为申报时的年份(两位数),如2017年填17,第5至第7个“□”为自然序号(三位数),各省份从001号开始。 二、“ ”处填写需要申报的等级,如“二级或三级”。 三、没有隶属公司的,填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上级主管部门。 四、填表单位要对本表所涉及所有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
五、受理地点
1.实体大厅:
受理地点: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地址: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上大厅:
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六、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对达到二级或者三级的申报煤矿,在30个工作日内按达到的等级直接考核定级。并由考核部门本单位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审批收费(无)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九、中介服务(无)
十、审批流程
(一)申请
煤矿对照《管理体系》全面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申报表,依拟申报的等级自行或由隶属的煤矿企业向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络提交。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经初审检查合格、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合格后上报负责考核定级的部门。
(三)审查
考核定级部门在收到经初审合格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对申报煤矿组织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对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取消其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资格,认定其不达标。煤矿整改完成后需重新自评申报,且1年内不得申报二级以上等级。
(四)决定
对考核合格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本单位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达到二级或者三级的申报煤矿,按达到的等级直接考核定级。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煤矿,考核定级部门应书面通知初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重新申报。
(五)送达
对公示无异议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应确认其等级,并予以公告。
十一、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6713390
3.网络咨询。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关于认定XX煤矿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X级煤矿的公告》。由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878-6716312 。
信函投诉:政府三楼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651499。
十二、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站下载(https://ynzwfw.yn.gov.cn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窗口-二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核)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永仁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
(二)受理条件:
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云政办发〔2010〕106 号)规定。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第六十二条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1号发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 水利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修正)第四条 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铁道、商务、民航等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受理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含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已经收到的,应当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受理。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实施机关为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申请材料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处理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下载空表
|
下载样表
|
填报须知
|
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下载
|
下载
|
无
|
五、受理地点
1.实体大厅:
受理地点: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地址: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上大厅:
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六、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收到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视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办理时限: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审批收费(无)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九、中介服务(无)
十、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
(2)网络提交。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进行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收到投诉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查,视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三)审查
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决定
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五)送达
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
十一、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永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6713390
3.网络咨询。网址: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政务服( http://ynzwfw.yn.gov.cn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投诉处理决定书》。由申请人携带取件相关资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取件,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快递送达。
(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878-6716312 。
信函投诉:政府三楼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651499。
十二、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站下载(https://ynzwfw.yn.gov.cn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窗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