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21年元旦、春节临近,省、州、县“两会”也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做好元旦、“两会”、 春节期间的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做好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冬季历来是火灾的高发时间段,也是亡人火灾的高发期,当前正值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准备十分必要。近期,国务院、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强调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12月11日玉溪市红塔区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12月14日,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一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12月16日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一村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12月19日,陕西汉中市略阳县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随着“九九寒冬”的到来,用火用电集中,全县已进入火灾易发多发期,做好元旦和“两会”、 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从“六保六稳”的高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坚决防止重特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全力打好2020年收官之战和2021年开局之战,坚决维护全县火灾形势平稳。
二、强化组织发动和检查调度,凝聚全社会火灾防控工作的合力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积极主动融入全县安全防范工作总体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函告提醒、短信提示等方式,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和各社会单位,迅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强化巡查、培训、演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人员值守等消防措施。
(一)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要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集中清理通道障碍物、集中查处违规占堵行为,确保消防车道畅通,一是要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惩戒措施。二是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三是要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制度,强化舆论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持续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一是对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二是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前后,组织对节庆活动和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是指导、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三)消除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风险。一是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工信商务科技、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分别牵头,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储存、囤积货物的仓储、物流企业,以及快递公司存储、分拣、寄存货物的各类仓库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中转储运站等,澄清底数,查清隐患。二是各相关行业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定专人跟踪落实整改,确保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完成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报请政府或由本部门进行挂牌督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技术指导和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局)
(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结合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际,落实差异化治理措施,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对农家乐、网吧、旅馆、客栈、酒店、餐馆、小商超等小场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三清理”工作措施(即:清理违规住人、清理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清理违规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集中开展小型经营性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分析评估情况、消防水源及市政消火栓建设情况、用火用电情况、燃香烧纸管理情况、危险物品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设置和运行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消防安全通道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六)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一是集中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二是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建、电力等部门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的电气产品。(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电局)
(七)深入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对辖区内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充装站、供应站,烟花爆竹销售、存储单位,要严查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严查单位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配备情况,是否定期开展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电气产品、燃气用具是否满足防火防爆要求,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吸烟或违规倾倒、处置、遗弃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筑物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等,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单位及时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责令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智慧消防”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在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三、突出重点做好火灾防范,全力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冬季和节日期间用火用电较多,人流物流集中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紧盯辖区庙会、灯会、大型集会、公共娱乐场所等,督促有关单位加强自查整改,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督促单位加强消防自查和设施维保,落实值班值守力量,严密各项防范措施。要紧盯烟花爆竹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烟花爆竹储存、销售业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集中燃放区域实施洒水湿化、巡查看护。
四、广泛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高频次、高密度地在广播、电视、户外视频、微信、微博等媒体上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公益广告,集中向群众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醒公众注意消防安全。要通过公共娱乐、商业购物场所内部视频、广播系统,反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逃生自救方法,提高消费者消防安全意识。要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商业购物和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全体员工进行节前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初期火灾扑救及安全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单位“四个能力”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统筹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办查办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三)严格执法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要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要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步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严格督导问责。此次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县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县政府将加强跟踪问效,督导检查,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乡镇和单位,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于12月31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上报县县消防救援大队,并于2021年1月5日前上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春节收假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上报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转换成PDF格式上报消防大队邮箱,(联系人:赵品云,联系电话:6044281,传真:6044281,邮箱:2013164787@qq.com)。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