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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仁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4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0-1211029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0年12月1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张健委员

首先感谢您单位对永仁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并在政协会上提出了提案。您在县政协第九届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规划监察队伍建设,加大规划监察执法力度的提案》已转交由我局办理。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局班子会议专项分析研究办理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所提的提案进行走访面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所提的由于规划监察监管不到位,导致一些城郊结合部私人自建房不遵从规划建设,房屋建设存在七进八出、七歪八扭外立面风貌未按县里要求统一部分建房户任意砍伐原有行道树且不恢复任意占用车行道建设搭接坡道擅自在非建设用地内建设挡墙临时用房等违法建设情况屡禁不止的提案非常准确,这正是我县规划执法领域存在的实际问题,但因机构改革,规划管理职能由原来的住建局划转到自然资源局,未明确规划监察职能是否同时划转,而规划监察执法同违法违规建设监管执法又存在职能交叉重复的情况。我局将进一步同县住建局研究协商,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解决规划监察职能及执法队伍设置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加强规划、建设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规划监察新体制的研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探索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遏制违法建设的新思路,努力解决违法建设监管处置问题建立部门与部门之间县、乡、村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和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感谢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同时希望能给我局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

                                   20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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