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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水务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0-1211005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0年09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付永柱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永兴傣族乡拉姑观音岩库区、库岸漂浮物管理的建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由县水务局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增设配套资金,配备管理人员以及操作工具的建议。一是永仁县水务局已将金沙江、万马河、永定河、蜻蛉河、羊蹄江、尼白租水库、麻栗树水库等重要河道水库疏浚清理管护列入县级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进行绩效目标申报,积极向县财政争取配套资金。政府采购计划已经得到县财政批复,但目前没有下达河湖长相关工作经费。二是逐步建立完善村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整合部门资源力量,将村级巡河员和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等岗位有机结合,并把巡河职责纳入岗位职责。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林草局、县水务局等部门配合,研究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把村级巡河员和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等岗位有机结合,统筹解决好巡河员、护河员经费来源及保障工作,让他们既能巡好山、护好林,又能巡好河、护好水,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不断巩固脱贫成果,不断提升基层河湖治理能力。

二、针对金沙江库岸增设焚烧点和清运措施建议。2016年县环保部门实施了永兴乡纳软村委会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在永兴乡垃圾填埋厂新建了专门的焚烧点,可以进行垃圾焚烧。按照饮用水源地保护相关规定无法在库岸增设焚烧点。县河长办已将金沙江垃圾打捞清运列入县级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进行绩效目标申报,积极向县财政争取配套资金,解决拉姑、白马河村委会江岸垃圾清运打捞,改善江面及库岸水环境。

三、针对持续抓好河长制工作建议。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大力推行河长制,设立“河长”,由地方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负责一条河,担任“河长”,解决部分地方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河流环境问题。按照中央、省州决策部署永仁县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完善了县、乡河湖长组织体系及配套制度。目前,全县87条县乡河流,共设河长608名、村民小组巡查员650名。其中金沙江流经永仁县永兴、永定2个乡镇,3个村委会,设置河长9名,其中省级河长、州级河长1人、县级河长1人、乡级河长3人、村级河长3人,巡查员16名,安装县级河长公示牌2块。2018年至今,针对全县存在的水环境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按照州委杨斌书记签发的“州总河长第1号、第2号、第3号总令”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开展了“清水行动”十四项专项行动(清河行动、水污染防治行动、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行动、“剿灭”黑臭水体行动、河道采砂清理整治行动、水源地综合保护行动、乡村“七改三清”行动、水资源双控行动、水域岸线保护行动、地下水清理整治行动、水生态修复行动、联合执法行动、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和“清四乱”行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通过部门联动、严肃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了十多年来一直未解决的擅自在永兴河河道内倾倒砂土、设置拦砂坝洗沙的违法行为12起,依法拆除违法拦砂坝23座。开展了永仁县金沙江网箱养鱼集中整治,拆除37户江面网箱727个。为有效打击金沙江流域破坏水环境行为、水工程问题树立了典型,进一步明确了县委县政府保护水环境的决心。下步将从五个方面持续抓好金沙江永仁段河长制工作。

(一)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一是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履职体系,落实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为”。各级河湖长、各联系部门要认真按照《永仁县河湖长制交办督办工作规程》《河湖长巡查工作规定》,全面完成县级河湖长每年6次、乡镇级河湖长每年12次、村级河湖长每年24次的巡查工作任务,对涉河湖等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二是建立交办督办制度。强化各级河长办交办、督办、跟踪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以“河长令”“交办单”“督办通知”等形式,责成相关责任单位、河湖长进行整改,强化与各级检察、纪委监委的配合,推进河湖重大、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认真汲取秦淮河违建房屋教训进一步强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始终以“零容忍”“出重拳”的鲜明态度,持续开展侵占河道、沟道及岸线、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乱挖、乱围乱堵等“四乱”问题,从严查处涉河涉水案件及暴力阻碍行政执法行为,确保金沙江水域环境及库岸面貌明显改善。一是根据《永仁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行动摸点排查的通知》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河(库)岸垃圾清理。二是开展省级卫星影像分析解译疑似“四乱”问题复核整改工作。采取与大姚县联合执法的方式加快推进万马河汇入金沙江处河门口至灰拉表箐第1梁子花子坟下面临河房屋“四乱问题”整改。

(三)全力做好永仁县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进一步提高对长江禁捕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把禁捕工作作为各级河湖长履职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加强对金沙江流域禁捕工作的日常巡查督察;做到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实现清船、清网、清江的工作目标,确保永仁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取得实效。

(四)不断提升基层河湖治理能力。一是落实管护责任,进一步明确乡镇河湖长制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和村级联络员,做好保洁人员培训和管理,更好地推动保洁人员履职尽责,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到村组,并逐步争取经费保障。着力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基层“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河长制上级经费投入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议统筹利用好全县有700多名生态护林员,巡好山、护好林的同时也要巡好河、护好水。配好研究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将村级巡河员和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等岗位有机结合,并把巡河管护职责纳入村委会综合岗位职责,统筹解决好当前巡河员、护河员经费来源及保障工作,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作用,逐步健全基层河湖长制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基层河湖综合治理能力。

(五)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以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目标,以水为脉串联起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和美丽田园,开辟滨水发展新空间,统筹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把金沙江幸福河湖建设内容纳入水利“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围绕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四个方面,规划了永仁县金沙江永兴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项目初步规划投资525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河道生态廊道17.5km,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振兴,完善沿江拉姑、白马河村委会沿江道路、垃圾、污水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依托本地产业发展,打造生态廊道,改善江岸生态环境,结合傣族特色民居,新建滨水景观,发展旅游产业。

感谢你们对永仁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县水利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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