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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2020年政府预算名词解释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0-1125006 公文目录:本级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0年06月2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永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参阅文件(二)

永仁县2020年

政府预算名词解释

永仁县财政局编制

2020年5月

一、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起草的主要过程

财政预决算报告和草案的起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楚雄州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楚雄州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楚雄州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管理规范》和《永仁县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按照“三下两上”程序进行。一是“三下两上”程序。预算编制于2019年10月14日启动,完成了“一下”;2019年11月5日县级各预算单位向县财政局报送了“一上”部门预算。县财政局通过召开预算编审委员会对预算进行审核,在2019年11月6日前完成了对部门的“二下”工作,各预算单位在2019年11月20日前完成了“二上”工作,待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进行“三下”。二是预审情况。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县人大财经委和县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已于2020年3月2日组织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社会各界人士、县人大代表、预算审查专家进行预审。原则同意县财政局代表县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草案报告和预算草案稿,并形成了《永仁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初步方案的意见建议》。送审的报告和草案已按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6370万元,比2019年35311万元增加1059万元,增长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60616万元,比2019年155938万元增加4678万元,增长3%。

(二)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年财政收支矛盾将异常突出和尖锐,预算平衡压力前所未有,一是支出增长迅猛。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0将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对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进一步加大,民生、扶贫等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新增支出十分迅猛。二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三是县级财政困难程度加深。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同时,兑现增资政策、加大脱贫攻坚投入等,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凸显,“三保”压力不断加大,财政困难程度进一步加剧。

三、2020年县级预算安排说明

(一)县级可用财力

根据确定的财政预算收入和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20年县级可用财力为112406万元。具体构成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370万元,比上年增加1059万元,增长3%。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7647万元,比上年增加6747万元,增长9.5%。

3.税收返还收入2155万元,与上年持平。

4.上解支出3766万元,比上年增加141万元,增长3.9%。

(二)县级财政预算支出

按照县级可用财力情况,2020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总计6832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为:

1.保工资支出58644万元,比上年增加3669万元,增长6.67%。

2.保运转5032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下降0.55%。

3.保民生4652万元,比上年减少65万元,下降1.38%。

(三)财政预算安排的说明

2020年预算编制的重点:一是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付息、保配套、保应急”的预算编制顺序。二是突出重点项目。三是突出民生保障。全力保障教育、三农、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科技、文化、体育等。

整个预算编制在“保工资、保运转、保个人民生”方面不留缺口。其中:在保工资方面安排58643万元;在保运转方面安排5032万元;在保民生方面,安排了4652万元。

四、财政工作和财政报告主要名词注解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现代财政制度】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现代财政制度就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就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三年中期财政规划】

是指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财政收支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中的第一年规划,主要是约束第一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第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将第四年度的规划增补进来,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中期财政规划报同级政府审定后推行,中期财政规划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利于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强化财政规划约束;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客观要求,建立跨年度财政预算平衡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建立可以实现不同年度间预算平衡的“以丰补歉”,为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需将年度净结余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调入资金】

是指政府为平衡预算收支、从某类资金向其他类型预算运用调入方式进行资金调拨,而直接用于平衡年度预算的其他资金。公共财政预算可从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其他资金调入;基金预算可从其他资金调入。被调方作调出资金处理。调入、调出两方匹配对应。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与本级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的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按照本级财政批复的预算,在预算年度内未列支的预算资金。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需按原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

【地方政府性债务】

是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包括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及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称为地方政府债务。

【政府置换债券】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开始,发行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清理甄别后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置换债券。置换债券是国务院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成本、防控债务风险、腾挪财政收支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

【政府新增债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由省政府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项目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支付政府债务利息。

【政府一般债券】

政府一般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一般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付息形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债券资金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政府专项债券】

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分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及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

【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

是指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地方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由地方人民政府主导,专门成立的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专项管理的委员会。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主要包括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级、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云南省2017年出台了《云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云政办函〔2017〕52号),并转发了配套文件《地方政府性债务分类处置指南》,建立了云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按照风险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将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大)四个等级。对Ⅳ级、Ⅲ级债务风险,主要由州(市)、县(市、区)立足自身,通过统筹各类资金、节支、资产处置等措施化解,必要时可启动财政重整计划。对Ⅱ级、Ⅰ级债务风险,除上述措施外,省级人民政府给予指导和支持,并启动风险事件责任追究机制。

【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全过程”是指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完成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运用。

“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均衡性转移支付】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中央对地方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1995年起,中央财政开始对地方实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通过选择客观性和政策性因素计算各地的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确立财政转移支付对象,从而制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在此基础上,省和州也相应制定了适合具体情况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随着2002年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实施,自2002年起,原过渡期转移支付的概念不再沿用,其资金与中央财政因所得税分享改革集中的增量一并统筹分配,2009年前称一般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为均衡性转移支付。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推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但受客观条件制约,近期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缓解财政困难地区财政运行中的突出矛盾,以及在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等最基本需要的基础上,加快县级政府间财力均等化进程,逐步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力求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参考国际通行做法,按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和全国统一的公式分配。具体来说,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各地转移支付数额。其中,标准收入是指各地的财政收入能力,主要按税基和税率分税种测算;标准支出是指各地的财政支出需求,主要按地方政府规模、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对财政越困难的地区,中央和省财政的补助程度越高。

【专项转移支付】

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财政存量资金】

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内容是: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四是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一般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在部门预算编制中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1.收支平衡原则。即兼顾事业发展和财力可能,所有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2.综合预算原则。即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筹安排部门支出预算,将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和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部门预算。3.零基预算原则。即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以零为起点,以项目为依据编制预算。4.调结构保重点的原则。即大力调整部门支出结构,减少、压缩竞争性、经营性和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保证部门重点支出需要。5.定员定额管理原则。即在认真核实分析单位人员、设备、车辆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单位职能和收入状况为单位定档分类,并制定合理的支出定额办法进行管理。

【精准扶贫】

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主要做到六个精准:“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位要精准、因村派人要精准、脱贫成效要精准”。

【民生支出】

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三公”经费】

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

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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