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1500000永仁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永仁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永仁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永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永仁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仁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和州司法局双重领导下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部署,结合实际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拟定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司法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乡镇司法所领导干部和队伍建设;负责司法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五)负责司法系统后勤、资金、物资、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司法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司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七)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承担永仁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永仁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县律师协会、公证协会、人民调解协会及企、事业法律顾问协会工作。
(九)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县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工作。
(十)承办永仁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有编制32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7名,工勤编1名,事业编4名。2019年底有领导五人,其中:党组书记、局长1人,副局长4人。 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政工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证处、法律援助工作站。设7个派出机构:永定司法所、莲池司法所、宜就司法所、猛虎司法所、维的司法所、中和司法所、永兴司法所。2019年末有在职职工33名,退休职工7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永仁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领,主动作为,创新发展,动员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为抓手,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争先创优提升司法行政效能
(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
一是夯实人民调解基础,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在全州率先推行“云解纷”网络调解系统,打通了“线上+线下、现场+远程”的矛盾纠纷化解双通道,打破传统线下申请的单一模式,实现了当事人在申请时间上、空间上的跨越,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随时随地,轻松解纷”的目标。按照司法部大排查、大调处、促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工作部署,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12场次,牢固树立广大人民调解员以为民排忧解难为己任的责任担当,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二是着力推进永仁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使用。永仁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新时代下“枫桥经验”的新特点,结合永仁实际,打造特色亮点,不断巩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果,在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机制建设上持续发力,构建起覆盖全县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网络体系,发动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所在社区、行业、村组,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有效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萌芽初发状态。今年来全县共开展重点时段的矛盾纠纷排查62次,预防各类纠纷68件,受理调解各类纠纷674件,调解成功650件,成功率达96.4%,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相关要求,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至七乡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经信息采集、资格审查、任前公示等程序,确定了42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人民陪审员。四是制定了基本实施方案,定期会同县人民法院召开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学习借鉴红河州经验,对诉调对接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为缓解审判机关案多人少,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奠定基础。五是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在全州率先开展“七个一”(一次宣告、一次宣誓、一堂警示教育课、一次体会、一次心理辅导、发放一张联系卡和一本“以案释法”读本),筑牢入矫第一课,全面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成效,确保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走在全州前列。在全州率先开展了以“增进了解 接受监督 促进发展”为主题的“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州、县两级领导、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和子女代表等共计50余人对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参观,积极向广大群众展示社区矫正理念和实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服务社会发展。在全州率先实施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及解矫宣誓制度,制作入矫及解矫宣誓牌并下发到各司法所,要求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及解矫时必须进行宣誓。2019年,我县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誓4人次,解矫宣誓5人次,切实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在矫意识,对于激励社区矫正人员自觉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六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做好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二十督导组反馈问题以及省、州、县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按照督导组反馈问题清单,及时研究,照单全收,对所反馈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十八大以来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全面、深入摸排工作,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全方位掌握“两类人员”在当地现实表现和行为动向,逐一排查,对全县在册87名社区矫正对象走访并制作谈话笔录,完成242名刑满释放人员走访、电话访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两类人员”全年未发生脱(漏)管现象及有影响的事件。七是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进展顺利。全局干部职工层层签订包保责任书和承诺书,对自己及家庭成员进行包保,在下村开展脱贫攻坚入户走访中大力宣传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问卷知识,引导群众正面回答问题。2019年,我局干部职工及家属共成功接听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电话7人次,为我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名全省前列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公共法律服务取得新进展
一是按照“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2018年已全部完成乡镇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法律服务站的基础上,全面完成7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着力了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充分发挥了基层法律服务中心“一扇门进、一扇门出、一站式办理”的便捷性,真正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二是深入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结合10件惠民实事中“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要求,以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为抓手,对挂点的贫困村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精准调解促和谐,对贫困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进行精细化管理,让群众了解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满足了广大群众的法律诉求,大幅提升了广大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三是深入落实司法行政惠民举措。减少法律援助、公证申请环节、减轻申报材料,不断降低门槛,让困难群众及时、有效的得到法律援助。通过简政便民,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咨询3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1件,依法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了应援尽援;加大公证办理力度,共办公民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家庭关系的公证服务153件,完成非税收入5.5万余元,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促进了永仁经济建设的有序健康发展。四是深入推广运用“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和APP,通过微信群、QQ、微博等媒介分享给各机关工作人员及身边的亲朋好友,以点带面,逐步深入广大群众,截至目前,全县关注人数突破4000人,有力推动了人民群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任何方式足不出户就能获得多项方便、快捷、平等、专业的法律服务。及时争取专项资金近10万设备投放6台法律法务智能机器人到我县人口较为集中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信访局和永兴、莲池、猛虎三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机器人的使用极大地缓解法律服务资源的不足。同时推进云岭法务通和值班律师法律咨询、网上人民调解、网上法律援助的3+X模式,切实体现公共法律服务“惠民便民”。五是强化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全面掌握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至今,我县两家律师事务所代理涉黑涉恶案件3件次,县外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现已全部结案。律师严格遵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的纪律要求,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况和相关舆情。
(三)法治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服务大局,广泛宣传发动,全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社会舆论氛围。按照州委普法办、州司法局要求,组建由8个宣讲小分队组成的永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团,不间断的开展以“扫黑除恶,建设善美永仁”为主题的法律法规知识巡回宣讲活动100场次、演出7场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律法规宣传48场次,制作印发宣传手册、海报20万余份,宣传手提袋、纸杯5万余个,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布标悬挂滚动宣传标语口号300余条幅,利用广播、电视报道,网络媒体宣传100余次发送短信10万余条,文艺演出和周末赛装周知识抢答10余场次,知识竞赛1场次,知识测试400余次,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理解、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确保了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结合主题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县委普法办联合各部门开展集中宣传20场次,组织法治讲座3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海报、小册子、宣传单2万余份。以“综治宣传月”“3.8”妇女维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为契机,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使活动更务实、更高效、更有针对性、更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进一步放大宣传效果。特别是国家宪法日“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宪法晨读”等系列宣传活动第一时间被国家普法、司法部、云南普法、楚雄政法、永仁政法等微信公众号采用宣传,实现了我县今年法治宣传信息首次被国家级网媒采用的重大突破。通过集中宣传和广泛宣传,宪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三是协调组织3397名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积极参与网上学法用法,用法治理念、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素养、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四是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中以永仁县法律进宗教场所为标杆作引领,持续加强法律进宗教场所建设,持续发力巩固我县法律进宗教场所在全省全州品牌创建中推广的“九有八统一制度”成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在永定镇清真寺、永仁城区基督教堂打造了规范化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人民调解室,实现了法律进宗教场所工作台账规范化管理。同时成立法律进宗教场所巡回宣讲团,定期组织宣讲团成员利用开斋节、复活节、圣诞节等各种宗教传统节日,围绕扫黑除恶、爱国爱教,依法执教,宗教和顺,民族和谐,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巡回宣讲活动。2019年,全县共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8场次,宣讲扫黑除恶、宗教政策、法律法规8场次,免费发送法律读物、宗教知识宣传册1600份,受教育信教群众达2000余人次,切实推进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了信教群众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有力促进了宗教和顺社会稳定。五是结合我县少数民族多的特点,针对部分少数民族村寨群众习惯用本民族语言交流的实际,组建少数民族“双语”普法宣讲团,利用双语(汉语+彝语、汉语+傣语等)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开展法律、扫黑除恶知识宣讲及开展面对面法律服务活动,实现语言沟通无障碍,确保法治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双语普法进一步打开了法治扎根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学法的通道,为打牢农村法治建设基础,全面推进法治开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六是互联网+法治宣传等新媒体持续发力,在全县营造强大法治舆论氛围。一年来,互联网+永仁法治在线微信公众平台播发40余期,180余条;采用微信、微博、网站、企信通、手机快讯、96885、移动终端、LED户外显示屏发送普法短信、宣传口号标语10万余条,向云南法治在线、云南法制报、全国普法网、楚雄报等各宣传媒体报送普法信息100余篇,电视台“以案释法栏目”播出6期,广播电台“大喇叭与法同行”宣传12期。通过开展多形式不同层次的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县广大公民法律素质、法治意识,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处理问题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逐步形成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我局在2019年11月被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通报表扬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是全省获得表彰的25家单位之一,也是楚雄州唯一一家获得先进集体表彰的单位。
(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工作取得新发展
机构优化重组后,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职能并入司法局,同时从系统外调入2人,承担治县办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工作,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工作得到顺利衔接,各项工作逐步迈入正轨,机关内设股室职能得到了再次提升,也全面提升了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一是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治县办及四个协调小组会议。审定了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工作协调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各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县委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组织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协调小组会议,在制定下发2019年依法治县考评细则的基础上对各协调小组和县级各单位、各部门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为我县2019年依法治县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完成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和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全县各执法部门完善变更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相关信息。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对全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018年已结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强制案卷共计100件进行了评查并从中抽取15件参与州局交叉评查,通过评查把发现的问题进行统一反馈,为整体提升我县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案件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三是及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根据行政复议要求,及时受理了我县麻栗树村委会拉树么小组行政复议案件1件,通过行政复议,撤销了被申请人作出的兑补决定,并结合法律顾问建议给予答复,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也较好地维护了复议机关的权威性。
二、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司法行政队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动员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难题、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以过硬的政治定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思想大解放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1.根据上级对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永仁县司法局全面动员、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内设机构调整、干部队伍调配、业务工作整合等工作,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改革后,永仁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依法治县办秘书股等7个股室。通过优化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职能,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服务质量。
2.永仁县司法局坚决服从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抽调1名工作人员到州司法局顶岗学习,抽调2名工作人员脱岗参与棚改等中心工作,选派1名工作人员进驻莲池乡莲池村委会主抓脱贫攻坚等工作,抽调1名工作人员到县扫黑办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抽调1名工作人员到县财政局参与网贷风险防控工作。
3.扎实开展“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构筑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约谈,开展谈话61人次,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和“两个责任”专题约谈工作,推动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全局干部职工看齐意识进一步树立、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
5.创新主题党日活动,由各党小组牵头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组织政法部门党员到永仁县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组织局机关党员到元谋红军纪念馆、大姚赵祚传烈士陵园参观学习,对老党员开展“送学上门”,集中观看红色电影等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单调形式单一的现状得到深刻转变,使单位党建工作抓手更有力、载体更实在,使党员意识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得到了有效促进。
三、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着力做好各项中心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立了楚雄市司法局普法工作和禄丰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为追赶标兵,永仁县法律进宗教场所走在全州前列的创先争优目标,同时积极谋划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大比拼,各司法所结合实际确立标兵、标杆各一项,全系统以大比拼为抓手,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二是全力以赴抓细脱贫攻坚工作。我局在开展“挂包帮 转走访”行动和“精准扶贫”工作中,始终坚持 “统一领导,专人负责,集中帮扶,全员参与”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县委“精准扶贫”工作的核心内容和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脱贫攻坚省级验收和“迎国检”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100%全身心深入挂包联系点莲池村委会,不间断地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工作,积极配合乡镇、村委会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工作,深入走访慰问,宣讲相关政策,掌握实际情况,全面迎接检查考评,对挂点的莲池村委会补助经费3万元,组织挂包干部职工捐款3.9万元,积极帮助莲池村委会扎扎实实开展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三是全力配合创国卫工作。以完成创国卫各项指标为抓手,在全局范围内营造爱国卫生氛围,落实专人负责收集归档局机关2016年以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台账资料,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单位内部和包保责任区域卫生环境整治为创国卫贡献力量。三是稳步推进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任务。通过前期对接协商,于11月向永兴芒果种植合作社协调招商引资6000万元,圆满完成招商任务。积极汇报争取,完成向上争取资金任务112万元,已完成任务数的110.1%。牢牢把握主题教育主线,始终把抓实理论武装、突出政治引领、涵养政治生态、强化自身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紧抓好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大理论、重要文件、重要法规的学习,准确全面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践行初心和履职担当。在主题教育活动期间,组织了11次单位内部的集中自学,举办了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党课4次,形成调研报告5篇,集中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1件,整改成效明显,得到州、县电视台采访报道。五是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常抓不懈。坚决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局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能作用,组织动员各股所密切配合、协力推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责任分工,主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负其责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网络空间风清气正。持续巩固法治永仁微信公众号,筑牢了坚实的舆论宣传阵地,较好提升了司法工作宣传时效。适时掌握贴吧、微博、论坛等网络舆情,及时引导网民客观评判热点问题。充分利用门户网站、QQ群、微博、博客、电子显示屏、简报等宣传媒介,深入解读中央、省、州全会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实质、目标任务和深刻内涵,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正确认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27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3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3.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4.41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3.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3.17万元,上年结转74.4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3.17万元(本级财力733.17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3.1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3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40601.行政运行支出572.59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2.5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工资。
208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42.30万元,主要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33万元,主要反映卫生健康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2.37万元,主要反映卫生健康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7.01万元,主要反映住房保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16.17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625.34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支出124.01万元,30102.津贴补贴支出222.51万元,30103.奖金支出121.93万元,30107.绩效工资7.53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30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6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7.76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2.3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57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37.01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9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2.47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35.41万元,30205.水费支出0.58万元,30206.电费支出0.72万元,30211.差旅费支出10.8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2.76万元,30228.工会经费支出5.26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支出30.56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8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6万元,其中:30302.退休费12.76万元,30305.生活补助支出2.6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6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司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19年和2020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6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8次,共计接待594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厉行节俭。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2019年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持平,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普法法治教育、法律援助、依法治县工作经费项目
普法法治教育、法律援助、依法治县工作经费年度绩效目标:落实政府责任,不断扩大援助范围。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进法律援助便捷化供给、规范化运行和标准化建设。提高援助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法律援助。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全县公民能学法、执法、懂法、守法、法制观念进一步强化、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加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普法法治教育、法律援助、依法治县工作经费年度绩效成效:群众满意度达95%,援助率达95%。
(二)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费项目
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费年度绩效目标:为政府及其领导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
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费成效:政府满意度达95%,法律服务率达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1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财政供养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永仁县司法局资产总额699.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5万元,固定资产60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永仁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1.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费。
2.普法法治教育、法律援助、依法治县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以上项目均根据永仁县司法局职能职责要求、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进行立项,具体立项依据来源于《永仁县司法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及职能职责》。
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永仁县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一)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费:1.全面建设完善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2.为政府及其领导决策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
(二)普法法治教育、法律援助、依法治县工作经费: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承办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对法律援助队伍进行培训、管理、教育。受理、审查、批准、指派、登记法律援助案件。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2.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齐抓共管,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普治并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3.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行政效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普遍,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费:1.全面建设完善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2.为政府及其领导决策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
(二)普法法治教育、法律援助、依法治县工作经费: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承办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对法律援助队伍进行培训、管理、教育。受理、审查、批准、指派、登记法律援助案件。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2.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齐抓共管,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普治并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3.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行政效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普遍,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六、资金安排情况
1.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费:6万元。
2.普法法治教育、法律援助、依法治县工作经费:1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事务的参与力度;提高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技能和综合服务能力,更好的适应政府工作需求;建立长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发展,提高区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二)1.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成绩,大力推广“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制定下发2020年普法检查验收各项指标,部署全县“七五”普法验收的具体内容、步骤、措施和方法;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力度。2.提高接待咨询窗口工作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指派、办理、评查、监督、补贴发放各环节工作制度。3.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依法行政机制。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为政府及其领导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政府满意率95%以上。
2.普法法治教育、法律援助、依法治县工作经费: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象和群众满意率95%以上;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服务对象和群众满意率95%以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群众满意率95%以上。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