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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2018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0-0922004 公文目录:审计整改情况 发文日期:2020年09月22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关于我县2018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我县2018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7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永仁县2018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关心支持。县政府高度重视预算执行问题整改,专题研究和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接受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县审计局认真贯彻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领导的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整改督导力度;各被审计单位也都能够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落实审计建议,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从总体来看,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督促、重视下,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中注重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全县共完成审计项目43项。其中:预算执行审计完成1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完成30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完成6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完成2项,专项资金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完成4项。共查出各类问题23项,问题金额20 574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资金18 183万元,违纪违规资金2 391万元,审计收缴省财政4.17万元,应上缴县财政1 017万元;被审计单位送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送审价)11 412万元,审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 707万元,审计核减额705万元,审计提出并被采用的审计建议112条。

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查出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整改面100%,整改率98%以上。

一、审计整改存在的困难

(一)认识不到位,整改工作缺乏刚性约束。整改的好坏没有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导致整改工作避重就轻流于形式。有的被审计单位存在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故意拖延、蒙混过关等错误认识,或者主观上有意识地进行“选择性整改”,对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如纠正以前年度发生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的态度就变得消极,相关部门不检查,审计机关督办一次就动一下,不督办就不动。

(二)机制缺失,造成审计整改工作难以到位。一是制度不合理,或者说是制度本身有缺陷和漏洞,执行中存在合法不合理、合情不合法的情况,需要通过深化体制改革解决;二是地方财力匮乏,有些被审计单位改变项目和挪用资金,造成审计整改工作难以到位。

(三)审计整改监督合作机制尚未建立,致使审计整改工作无法彻底的完成。目前还缺乏一种能够将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起来,就审计机关建议进行研究的有效机制。审计报告中涉及体制机制性问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以及一些宏观层面的,有关建章立制的建议,都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被审计单位无法单独完成整改。

二、审计整改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是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按职能权限明确相应职责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总负责人,研究解决审计执法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健全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审计机关督促、各有关方面协调配合的整改工作机制。依法接受审计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告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就整改情况向政府报告,并向审计机关反馈。

(三)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情况,要作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甚至拒绝、拖延整改或弄虚作假的被审计单位,由政府相关领导与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由于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对有关责任人问责。

(四)实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制度。结合审计结果公告,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予以公告;各部门、各单位要接受人大、政协和各机关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舆论监督,不断提高整改的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有关问题整改工作,在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研究部署以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下,审计查出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认真的改正,但有些问题由于体制和机制等多方面原因,难以全部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正在不断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和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规范。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审计要促发展促改革”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导工作,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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