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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禄平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4-1122005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4-11-21 主题词: 文  号:永政通〔2024〕13号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永仁县委永干字〔2024〕36号文件,经2024年11月2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禄平 任永仁县国有林场场长(七级管理岗位);

杨勇能 任永仁县公安局中和派出所所长;

龚丽香 任永仁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李菊会 任永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

罗加灿 任永仁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孙玮辰 任永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春礼 任永仁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2024年11月21日

永仁县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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