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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仁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0-083100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0-09-23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0)33号 生效日期:2020-09-23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逐步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城〔201970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等精神,加快推进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高县城综合承载能力。20193月开始,我县高度重视,由县住建局、县发改局会同永定镇各社区对县城区内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并规划了2019年至2021年三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编制了永仁县老旧小区可行性研究报告。为确保我县老旧小区3年改造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楚雄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县住建局草拟了《永仁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工作目标

计划从2019年起至2021年,用3年时间,对永仁县城65个老旧小区(含住宅楼)的122栋住宅建筑单体,1267户,总建筑面积约10.45万平方米的住宅实施改造工作。计划分为三个年度实施,2019年计划实施5个老旧小区,18栋住宅建筑单体,218户,总建筑面积26960平方米的改造提升工作; 2020年,计划实施永仁县城27个老旧小区,61栋住宅建筑单体,670户,总建筑面积48921.53平方米的改造提升工作; 2021年,完成永仁县城33个老旧小区,43栋住宅建筑单体,379户,总建筑面积约28616.79平方米的改造提升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基本解决县城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现道路平整、设施配套、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改造内容、工作计划、保障措施六方面内容。按照保基础、促提升、拓空间、增设施的要求,改造的内容及范围涉及居民住宅建筑(室内)和小区公共区域,根据省州住建部门检查验收要求,涉及改造的项目20项、提升改造项目16项(共计36项)改造项目资金的筹措坚持四个一点的原则,即政府各级财政出一点,各管线单位出一点,产权单位筹一点,居民住户出一点,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结合小区业主的意见,确定改造的重点,因地制宜、按需实施,确定各老旧小区菜单式改造内容,确保一区一策一楼一策,本着先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及居住楼建筑主体急需改造部分,分年度分期分批逐步及时组织施工,实现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所有项目应改尽改,能改则改。

原文件:《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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