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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101300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2-07-26 主题词: 文  号:便笺 [2022]253号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永仁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永仁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和各部门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元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段智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苑玮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文 杉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雄映 县应急局局长

李景高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袁绍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洪喜 永仁公路分局局长

成 员:胡 兵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网信办办主任

李晓航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金凤平 县应急局副局长

聂天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红贵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殷大瑞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文国武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宋晓燕 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所长

薛廷祥 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卜保昆 永仁公路分局工会主席

李 俊 昆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楚雄大队永仁中队长

宋晓丽 云南交投集团公司昆明西管理处富民分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景高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聂天明、高红贵、王洪喜、薛廷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永仁公路分局、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抽调。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县交通运输局:要履行县政府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做好治超办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县政府和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及时了解掌握行政区域内治超工作动态,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联合治超工作中需要衔接的问题,督促指导公路管理机构和治超站点做好治超工作。

(二)县公安局:要按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做好联合执法工作,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载明的超限超载比例对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对交通运输、公路管理机构抄报的货运车辆违反标志指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在车辆注册登记、年度检验等工作中严格审核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情况。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寻衅滋事、堵塞车道、强行冲卡拒检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三)县应急局:要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进行督查检查。指导开展货物道路运输超限超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要加强货运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治理汽车生产企业非法改装问题,督促有关企业货物出厂(场、站)合法装载。

(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从事车辆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的无照经营行为和擅自改装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治超工作配备的计量器具开展计量检定。

(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货运车辆营运单位和货运车辆驾驶人的信用评价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政府公布的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监督公路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严格落实超限超载行为“一超四罚”工作措施,对经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案件进行依法处理。

(七)公路管理机构:要规范货运车辆称重检测和卸载管理,按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做好联合执法工作。永仁公路分局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国省干线超限运输固定检测站的相关工作;永仁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和永仁公路分局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省管国省干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配合县政府做好联合治超的相关工作;昆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楚雄大队永仁中队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国高网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同时配合好省交投集团公司昆西管理处富民分处做好行政区域内国高网高速公路出入口检测称重工作;地方交通运输路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地高网高速公路、地方管理省道、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治超工作。

三、认定标准

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号)文件规定统一执行,确保在联合治超工作中执法标准清晰,做到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7月26日

永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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