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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仁县降低电网风险解决电网突出问题三年攻坚行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1-1025016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1-04-12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1〕13号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面完成全县电网突出问题三年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决定成立永仁县降低电网风险、解决电网突出问题三年攻坚行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黎建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钱 磊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唐志军 楚雄永仁供电局党总支书记

成 员:邓海兰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局长

李本武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礼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景高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超 县林草局局长

起加洪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

杜 萍 县水务局局长

苏绍国 县应急局局长

杨礼华 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局长

起佳宏 县扶贫办主任

杨德春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刀云东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陶 昱 永定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楚贤 莲池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秋丽 宜就镇人民政府镇长

朱承俊 猛虎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 龙 中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陶先荣 永兴乡人民政府乡长

封鉴科 维的乡人民政府乡长

余泳江 楚雄永仁供电局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楚雄永仁供电局,由余泳江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具体由县发改局及楚雄永仁供电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工作职责:协调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县降低电网风险和解决电网突出问题三年攻坚行动电网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听取电网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分析和解决电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全县电网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电力行政管理,协调处理电网建设具体矛盾和问题;做好中央和省州关于电网建设各项投资政策的落实,负责工程项目的审批、实施、验收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工信商务科技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县内企业安全生产用电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采取措施制止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认真开展打击阻碍电力建设及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及时立案处理危及和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项目合法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批电网建设相关手续,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电网项目建设用地征占用、审批、补偿及土地证办理的协调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负责电网建设项目环评资料审批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电力设施项目建设选址、规划审查、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环节的工作;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行政许可,负责城乡电网建设项目线路通道及走廊协调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电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资料审批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监管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植树、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及其他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整改工作。

县林草局:负责工程建设林地占用、通道林木砍伐审批、林勘手续办理等协调工作;积极支持、协调楚雄永仁供电局做好林区树木危及电力设施、森林防火排危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已形成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从政策上支持电力通道树障砍伐到位。

县扶贫办:负责做好电力行业扶贫项目协调及监管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所属区域内电网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通道砍伐、群众协调等问题。

楚雄永仁供电局:负责组织落实电网项目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及结算全过程管理,做好永仁县十四五期间的用电保障及客户服务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

三、其他事宜

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如有变化,由接任者自行递补,不在另行发文。

2021年4月12日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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