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
《永仁县2021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4月19日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依申请公开)
永仁县2021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
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2021年州县烟叶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各项生产政策措施,全面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和烟叶质量,确保完成烟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乡镇为单位,分烟叶生产质量管理、烟叶收购质量管理、烟叶税贡献度、专项考核和加分扣分项五个部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烟叶生产质量管理(50分)
1.计划分解落实(6分)
(1)杜绝平均分配计划(2分)。严格执行烟叶计划合同管理相关要求,规范烟叶计划分解和合同签订,杜绝按户、按人平均分配计划的计2分,出现平均分配计划的,每个村民小组扣0.5分,扣完为止。
(2)合同签订管理(4分)。3月20日前将计划落实到户、到田,3月31前完成烟农种烟申请审核和申请审核公示,4月5日前建立烟农电子档案,4月15日前完成正式合同签订和合同签订公示,确保6月10日前完成移栽面积核实和合同调整工作的计4分。举报查实有空假合同的,每户扣1分,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处理。
2.品种结构(2分)
(1)烟农自育苗(1分)。全面杜绝烟农自育苗,发现烟农自育苗的,每个点扣0.5分,可扣出负分。
(2)品种纯度(1分)。大田生产期发现烟农种植合同约定以外品种的,每亩扣0.5分;烟叶收购期发现烟农交售合同约定以外品种的,每户扣0.5分。可扣出负分。
3.规划布局(2分)
确保轮作,确保轮作率达到90%,轮作率低于9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4.示范样板考核(8分)
完成县级示范样板片数的计3分,完成县级示范样板面积的计5分。发现连片中茬花种植其它作物的,每个连片扣0.5分;发现单个连片中茬花面积超过连片面积5%的,每个连片扣0.5分,超过连片面积10%的,每个连片扣1分,扣完为止。
5.大田管理(10分)
(1)预整地(2分)。4月30日前完成预整地,田烟墒高35cm以上、地烟墒高30cm以上、行株距110-120×50厘米,连片墒向统一的计2分。未按时完成预整地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烟墒高度、行株距、墒向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
(2)规范移栽(2分)。5月10日前完成大面积移栽,且连片烟移栽及抗旱保苗成活率达99.5%以上的计2分,成活率每低0.1%扣0.5分。
(3)面积核实(2分)。6月10日前完成移栽面积核实和合同调整工作的计2分。未按时完成面积核实、合同调整的每个乡镇扣0.5分,扣完为止;10亩及以上的烟农未实行插牌认证的每户扣0.1分,扣完为止。
(4)揭膜培土(2分)。栽后35天左右适时全面揭膜、高培土的计2分。未及时全面揭膜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只揭膜不培土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培土高度达不到40cm的每片扣0.2分,扣完为止;田间杂草突出的每片扣1分,扣完为止。
(5)长势长相(2分)。田间烟株长势整齐、营养均衡、叶片清秀、成熟一致、分层落黄、无花无杈、合理留叶的计2分。云烟品种平均留叶数低于18片或多于21片、K326品种平均留叶数低于20片或多于23片的,每个片块扣0.5分,扣完为止;“脱肥烟”或“黑爆烟”突出的,每个片块扣1分,扣完为止;连片内烟株长势差异大、病虫害严重、烟花烟杈突出的,每个片块扣1分,扣完为止。
6.绿色生态烟叶生产(8分)
(1)土壤保育(3分)。植烟田块亩均堆捂大田营养土1.5立方以上,质量合格的计1分,数量不足或质量不达标的,每片扣0.2分,扣完为止。实施并完成有机肥推广计划的计2分,未实施的不得分,面积完不成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面源污染治理(1分)。实施集中清除处理废旧地膜的计0.5分,未实施的不得分;发现随意丢弃废旧地膜的,每片扣0.2分,扣完为止。实施农药瓶袋统一回收集中处理的计0.5分,未实施的不得分;发现农药瓶袋随意丢弃在田地、沟渠、机耕路、水源点的,每个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绿色防控(1分)。实施并完成下达的蓝板、性诱剂、蚜茧蜂等绿色防控示范推广面积的计1分,未实施或完不成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4)滴灌示范(3分)。实施并完成下达滴灌示范计划的计3分;实施面积不足的,每不足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7.烟叶烘烤(10分)
(1)烘烤组织管理(1分)。建立健全乡、社、村、组各级烘烤管理队伍,人员配备到位,切实开展工作的计1分。人员配备不到位、管理考核不到位、烘烤指导效果差的,每发现1个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成熟采收分类编烟(3分)。烟叶养成熟措施、分类采烟编烟落实到位的计3分。发现抢青采烤的,每个点扣0.2分,扣完为止;发现编杂花烟的,每个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网格化烘烤(2分)。完成下达“1+N”网格化烘烤管理的计2分,每完不成1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对示范户组织管理考核不到位、示范效果差的,每个点扣0.4分,扣完为止。
(4)商品化烘烤(2分)。实施并完成下达商品化烘烤计划的计2分,未实施的不得分;每完不成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5)上部4-6片一次采烤示范(2分)。实施并完成下达上部4-6片烟叶一次成熟采烤示范计划的计2分,未实施的不得分;每完不成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8.烟农合作社规范建设(2分)
乡镇牵头指导合作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服务的计2分。合作社未开展2021年度盈余分配的,每个社扣0.2分,扣完为止;未组织开展2021年度合作社评价的,每个社扣0.2分,扣完为止;合作社未聘请第三方开展2021年度审计的,每个社扣0.2分,扣完为止。
9.促农增收(2分)
制定烟农增收计划,积极开展烟叶基础设施综合利用,并按计划实施,确保烟农收入高于上年的计2分。未制定烟农增收计划的,扣1分;烟农收入低于上年水平的,扣0.5分;未开展烟叶基础设施综合利用的,扣0.5分。
(二)烟叶收购质量管理(40分)
1.集中预检分级管理(5分)
全面推行固定场所集中预检收购,制定管理考核办法,组织有序、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坚持工作流程的计5分。分级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每个点扣0.5分,扣完为止;分级人员管理考核不到位的,每个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收购管理(10分)
(1)收购现场管理(5分)。实行约时定点定量均衡交售,收购现场秩序良好的计5分。日均交售进度突破合理范围,被省、州烟草公司通报的,每个收购点、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收购站点烟叶收购秩序混乱的,每个收购点、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等级结构(5分)。以乡镇为单位,C3F收购比例达到30%及以上计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C1F收购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计1分,突破合理范围的,每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上等烟等级比例形成1级<2级<3级的梯形结构的计1分,否则不得分;下部、中部、上部烟叶收购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计1分,突破合理范围的,每个部位每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收购质量(25分)
(1)一线收购质量(5分)。在收购站点对烟叶收购质量现场抽查全面达标的计5分。经抽查等级纯度差的,每个收购点、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等级合格率(10分)。按收购调拨进度、分部位对各乡镇移库烟叶等级纯度和合格率进行集中抽检考核,全年综合抽检合格率在全县平均水平及以上的计10分,未达到平均水平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烟叶移库质量(10分)。在烟叶移库环节对移库烟叶质量进行逐批次抽检考核,质量达标、正常入库的计10分。等级合格率低、纯度差不能正常验收入库被通报的,每个极端批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三)烟叶税贡献度考核(10分)
根据各乡镇2021年完成烟叶税占比进行考核计算得分。
(四)专项考核
包含专业化烘烤示范补助、核心烟区县级示范样板专业队补贴、稳定烟区生产技术服务费。未完成烟叶合同签订总量、出现空假合同的村委会或村小组实行一票否决,不再兑现补助。
1.专业化烘烤示范补助、核心烟区县级示范样板补贴由县现代烟草产业推进组办公室负责验收考核兑现。考核验收办法详见附件1-2。
2.根据稳定烟区生产技术服务管理的相关要求,按村组烟叶技术指导员烟叶工作补助挂钩考核内容(详见附件3-4),分阶段对村级、村民小组指导员烟叶生产收购工作进行考核。其中:对村级指导员实行百分制考核,即考核得分在90以上的,该阶段性工作合格,全额兑现该阶段相应的挂钩考核补助;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不含90分),视为该阶段工作落实不到位,每低1分扣减相应挂钩考核补助的10%;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不含80分),该阶段考核计0分,取消与该阶段相应的挂钩考核补助。对村民小组指导员的考核实行单项考核不合格面积与相应挂钩补贴标准相乘的办法直接扣减补助。
(五)加分扣分项
1.接受州级及以上生产收购现场检查考核和省级领导调研(加分项)。接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省政府生产收购现场检查考核,且检查考核效果好的,每次加1分;接受省级领导调研,且效果好的,每次加1分。
2.承担县级及以上生产收购现场会议和课题示范(加分项)。承担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州烟草专卖局(公司)、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州政府、省政府生产收购现场会议的,每次加1分;承担县级及以上课题示范的,每项加1分。
3.获得县级及以上评先评优奖励(加分项)。获得县级及以上评先评优奖励的,每项加1分。
4.烟叶工作专项经费(扣分项)。乡镇按县级拨入烟叶生产工作经费(补助)落实烟叶生产工作,全额落实兑现的不扣分,每少落实兑现一项扣1分,兑现比例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5.杜绝空假合同(扣分项)。举报查实有空假合同的每户扣1分。
6.烟叶安全(扣分项)。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烟叶样品农残检测结果,无样品农残超标的不扣分,超标样品数量占比10%(不含10%)以下的扣0.5分,超标样品数占比10—30%(不含30%)的扣1分,超标样品数占比30—50%(不含50%)的扣1.5分,超标样品数占比50%以上的扣2分。大田生产期发现使用除草剂1亩扣0.1分。
7.烟叶质量(扣分项)。在二线移库验收中发现陈烟或虫烟,每个批次扣1分;出现被卷烟工业企业退货的,每个批次扣1分。
二、其他
(一)本考核办法由县现代烟草产业推进组分时段组织检查考核验收,检查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全县。
(二)本考核办法得出的考核得分折算计入永仁县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并作为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下年度计划分配的依据。
(三)本考核办法由县现代烟草产业推进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一条: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永仁县推进旅游革命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下一条: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