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永仁县委永干字〔2021〕23号文件,经2021年4月28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付桂花 任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起志剑 任永仁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吴永梅 任永仁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向文海 任永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李继梅 免去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刘绍翠 免去永仁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春梅 免去永仁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学文 免去永仁县国家保密局局长职务。
永仁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
下一条: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永仁县推进旅游革命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