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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监测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永市监抽检处置公告〔2025〕03号

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作者:   来源: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监测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永市监抽检处置公告〔202503


现将抽样编号为DBJ25532300728830347ZX一个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DBJ25532300728830347ZX

样品名称

螺丝椒

生产(购进)日期

2024-12-25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

/

被抽样单位

永仁春园生鲜食品店

检验不合格

项目

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检验机构

云南通标检测有限公司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5.1.23

核查处置启动

日期

2025.1.23

抽样单位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查处置单位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封存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1)购进数量:各18kg其中用于抽样检验6.2kg已销售数量11.8kg ,库存数量0kg  2)下架封存数量0kg   。(3)召回数量0kg   ;(4)未完全召回原因 除用于抽样检验外,已无存货

原因排查

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蔬菜螺丝椒”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是种植环节农药使用后,间隔时间不足,便采收进入市场导致的。

行政处罚

1.政立案时间:  2025年2月10日

2.结案时间 2025年2月26日

未立案说明

未结案说明:                          

2.违法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当事人销售的蔬菜螺丝椒”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52.00元;

合计处罚252元.


整改复查

1.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合格、安全。 2.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我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质量关,索证索票和检验报告,只和有合法资质的经销商收购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检验合格后才上市销售,确保所销售的蔬菜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通报移送

1.其他地区、行政部门通报情况

2.向司法机关移送情况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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