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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5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年12月04日   作者: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    点击:[]


宜就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易地2024310号),现将2025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是目的的政策内涵,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带动农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的作用。依据十四五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配套资金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以工代赈项目资金,项目建设所需其他配套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的,必须逐级上报审批。县发展改革局作为项目日常监管单位,要负责做好项目管理办法的宣讲和执行,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协调管理等工作,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使用移交及资料归档等系列工作。

二、投资计划安排

本批计划安排永仁县宜就镇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2025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398万元(含劳务报酬127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养殖小区养殖圈舍57座,总建筑面积2120.4平方米,同时配套水、电、路、污水处理等设施。

三、组织实施

宜就镇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压紧压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所在村委会等主体的责任,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易地搬迁群众和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与项目所在村委会和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项目建设原则上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按照自建自管自营等方式实施项目,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达到30%以上。要强化劳务报酬发放的全过程监管,在项目前期工作环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专章专节对项目是否能够组织当地群众务工、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报告要专章专节对项目是否能够组织当地群众务工、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并在项目估算(概算)中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逐项测算用工量和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对应发放劳务报酬予以单列。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拓展多种赈济模式。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撬动地方财政以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推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两类综合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四)强化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要加强资金和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调度和实地指导,适时对以工代赈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项目单位要加快或简化前期工作程序,特别是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相关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年度内完成工程建设和验收工作。资金下达后,要强化监管,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州发展改革委建立负面清单,对未及时开工、资金拨付慢、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县,将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不再受理其报送的投资申请。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云南省一体化平台监管体系,请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更新工作,提高数据质量。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其他要求

(一)宜就镇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时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

(二)请宜就镇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组织动员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在家门口务工就业,防止规模性致贫返贫。



附件:1.永仁县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衔接资金投资计划表

             2.永仁县2025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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