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维的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日期:2023年02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法规政策

国家层面法规政策

1.《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
2.《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评估办法》;
3.《关于推进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偿信息公开工作的
 实施意见》;
4.《关于进一步加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与补偿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村、组公示栏公示牌




2

法规政策

地方层面法规政策

1.地方性法规;
2.地方政府规章;
3.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村、组公示栏公示牌




5

征收

房屋调查登记

1.入户调查通知;
2.调查结果;
3.认定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村、组公示栏公示牌




6

征收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

1.论证结论;
2.征求意见情况;
3.根据公众意见修改
 情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村、组公示栏公示牌





上一条:维的乡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下一条:维的乡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