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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日期:2023年02月28日   作者:   来源: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以来的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快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一是进一步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决策涉及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重大事项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决策事项听证范围,科学公正地遴选听证代表,公开和反馈听证意见采纳情况。二是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在班子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不提前定调。四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云南融祥律师事务所孙斌太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让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决策和事务,杜绝和防范法律风险。截至目前,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意见4件。

2.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备案范围,防止因文件不合法不合理导致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个案监督。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及时做好文件的立、改、废、释,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年内对3份部门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并及时上报。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

1.继续推行“三项制度”。在制度建设方面,根据《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永政办通〔2019〕28号)文件要求,及时制定我局“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并组成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股,全面贯彻我局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推进落实方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开展了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网站公开了《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以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许可指南等内容,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亮证执法,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按照要求,通过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今年案件均以协调方式结案以及未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故未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以来,对于重大的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机构均参与法制审核,并发挥聘请的法律顾问的作用,对重大案卷及时让法律顾问参与审核。

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司法局关于换发新式行政执法证的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落实,申领、换发新式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的工作要求,对25名持有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再清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将不再执法岗位的人员进行证件注销处理,对在执法岗位上的人上报考试取证,对证件到期的6人组织上报参加考试重新取证,按时上报相关表册;二是积极参与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司法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的要求,我局安排专人积极到县司法局参与案卷评查工作,努力向案卷质量高的部门学习、取经,提高案卷业务的知识和水平。

3.做好重点领域重大行政执法。一是积极推行电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备案、劳务派遣经营核验等劳动关系业务电子化。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及2022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专项行动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年内,开展主动巡查和专项检查,联合公安、发改、住建、水务、交通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共检查施工企业5户,项目16个。三是依法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加大欠薪处理力度。接待务工人员咨询172余批次涉及1450余人。共接到欠薪投诉线索222件,共涉及1387人2591.662万元,投诉线索中不予受理27件,实际受理欠薪投诉线索195件,目前已办结183件,涉及1096人2069.1952万元,正在办理12件,办结率93.84%。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年内办理建议、议案、提案7件。二是加强对重点岗位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作为依法行政的工作重点来抓,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宣传融入人社政策法规“五进”活动,融入“社保服务先锋队”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和欺诈骗取社保基金的法律后果,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坚决抵制重复参保、死亡冒领、违规参保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年内未出现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等重大问题;抓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事业人员招考一直是热点焦点问题,社会十分关注,我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打造“阳光考录”,纠正考录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树立部门新形象。三是强措施,抓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基金是“救命钱”是、“生命线”,基金的安全关系到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我局始终把基金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贯彻执行《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支付流程及财务结算管理规定(暂行)》,严格执行业务经办、初审、复核和财务经办、审核、审批制度及会计、出纳、银行、财政几方对账,规范基金支付流程。从源头加强对股(室)中心管理,严格实行职务分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截至目前,对经办机构进行社保基金日常巡查5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了基金安全完整。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各种待遇,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切实为服务对象按时、足额发放各种“养命钱”,促进社会得和谐稳定。四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以及工伤认定、就业创业等,并及时更新维护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344条。

(四)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年”,按照机构改革后确定的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职权,认真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工作。二是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一再认真核对部门权责清单中的政务服务事项。三是优化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我局不断推进实体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流程,进一步优化服务窗口整合,行政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并针对我局服务事项多,服务对象多元化等特点,不断完善办事指南,对窗口服务事项明确了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受理条件、申报资料、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及人员等相关信息,达到便民、高效的目标。四是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根据省人社厅、州人社局推送的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事项清单,按照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要求,全面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开展“互联网+监管”和信用信息录入工作,共完成167项政务服务事项的要素完善工作以及10项监管事项的完善和监管行为的采集工作。

(五)依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积极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基层调解组织年内共受理49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结案49件,结案率100%;二是妥善处理人社领域信访事项,共受理来信来访9件,办结9件,办结率100%。

(六)社会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1.2022年全县参加社会保险88574人,社会保险执行率106.74%;按时足额兑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养老待遇18.18万人次2281.07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发放养老待遇26570人次6230.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养老待遇18696人次19727.4949万元,支付工伤待遇455人次391.81万元;按时完成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认证率达100%;按时足额完成职业年金归集、记实情况;完成被征地人员认定兑补,累计兑补,945人,资金176.58万元;累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5595.62万元,发放待遇累计17998.81万元;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

2.各项就业创业工作落实。截至2022年底,全县完成城镇新增就业5306人。其中:完成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72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87人;全县完成农村劳动力各类培训(含引导性培训)17157人(次),完成脱贫人口劳动力各类培训(含引导性培训)21909人次,全县累计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6期4366人(其中脱贫劳动力3722人,农村劳动力644人),其中:开展创业补贴培训32期897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培训656人)。取得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类别证书2591人;全县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132人(次);累计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人数15608人(次)新增转移就业5254人(其中新增脱贫劳动力转移241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全县开发使用公益性岗位1304个,其中:已选聘上岗城镇公益性岗位539人(脱贫人口家庭劳动力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35人),已选聘上岗乡村公益性岗位765人(脱贫人口家庭劳动力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758人);全县发放创业贷款557户10637.9万元,其中:贷免扶补285户5137.5万元,完成任务240户的118.75%,其中:贷免扶补335户6064.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222户4573.4万元,带动就业3400人;全县共6170户65130人次参加失业保险,共征缴失业保险金3870467.93元,累计完成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31.40万元,累计支出失业保险基金433.44万元;稳定岗位补贴支出55户受益1120人63.22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9.9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98.27万元累计实现就业补助资金收入2502.23万元,就业补助资金累计支出2449.96万元,就业补助资金结余52.27万元;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到实处。为5户参保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3.72万元,申请缓缴单位5户142人;为59家大、中小微企业发放企业稳岗返还金63.22万元。帮助59家企业纾困解难,为59家企业带来政策红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带动700余人稳定就业;兑现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667人66.7万元,为3户企业申报大学生创业补贴。

(七)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学法、用法、守法活动,建立健全学法、懂法、依法行政的激励机制,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党组、局班子会及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在党组会、局班子会、职工会上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做到党组会、局班子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分别不少于3次,保证学习的制度化、经常化、自觉化,为人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奠定扎实基础,一年来,在每周一职工例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法、警示案例教育12次,在季度党员大会和各支部三会一课上组织学法;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云讲堂”线上学习培训。二是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好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宣传、开辟宣传栏宣传、设置咨询台宣传等方式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结合“春风行动”、“百日行动”、“就业援助月”、“康乃馨”行动等活动的有利时机,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进社区3个,参与群众5060人,进乡镇7个、进村委会60个,参与群众15970人,进家庭7210户,参与群众50830人;进10个学校开展活动,参与师生880人;进企业161户,参与职工人数5410人,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难度大。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因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工程款拨付不到位、工程结算争议等原因引发的欠薪仍然占大多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隐患突出,一些欠薪案件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另外欠薪问题成因复杂,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点多面广,执法维权维稳任务重,一些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薄弱,对劳动保障监察有抵触情绪,时常发生不配合的情况,加大监察执法难度。

(二)劳动维权维稳工作日益艰巨。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尤其是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矛盾突显,用人单位用工不签劳动合同、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不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工资屡清屡欠等现象依然普遍,“强资本弱劳动”现象客观存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主体多样化、诉求多元化、纠纷复杂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案件调处工作难度不断加大。

(三)信访工作形势严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涉及面广、覆盖面大、政策性强,并且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导致群众问题反映集中且问题解决难度大(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难以用现行政策解决,与群众要求差距较大),重复信访、走访问题突出。

三、下步工作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加强领导干部和职工普法宣传和专题学习,切实提高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危机能力,增强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继续抓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人社政策法规宣传。针对当前人社政策宣传仍不到位,群众对人社政策一知半解,甚至误读偏信进而盲目信访的情况,切实创新政策宣传手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规范化,通过举办户外政策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微信新媒体进行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发挥惠企惠民政策的落地效应,使人社政策更加“接地气”入民心,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

(三)有的放矢化解劳资纠纷。定期召开局劳资矛盾纠纷化解专题研判会,有效破解劳资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强化劳资纠纷化解处置工作,特别是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对欠薪问题突出的建筑行业等进行重点巡查。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落实建设领域“治欠保支”各项制度。继续大力促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大各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提高调解结案率,力促劳动争议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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