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永仁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知应会知识要点

日期:2023年03月14日   作者:县乡村振兴局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点击:[]

一、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条件是什么?

原则上要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监测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二、认定监测对象需要哪些程序?

认定程序和环节需包括:入户核查和农户授权承诺,民主评议和公示,审核确认和公告。公示环节原则上只在村内开展一次,县乡不再重复公示。监测对象认定要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同意。

三、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应履行哪些程序?

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程序包括村级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乡级核实确认、县级部门审核批准和公告等环节。

四、监测对象识别是否有规模限制?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是否有比例要求?

不得设置规模限制,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确保做到应纳尽纳。不得设置风险消除比例要求。

五、监测对象在识别和管理中需要重点关注和把握的问题是哪些?

1.以家庭为单位,对脱贫户和实际在农村生产生活、享受农村公共服务及待遇的农村常住人口中重点人群按月排查,将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三、四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2.监测户家庭成员识别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管理信息为准,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按照居住在同一住宅内,与户主共同生活或共享开支的成员为准。

3.对于生活在农村、掌握农业生产资料、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并未实际享受城镇居民应有的公共服务及待遇的“农转城”人口,以及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人口,可以按识别标准和程序确定为监测对象。

4.集中供养人员不纳入监测对象管理。分散供养人员与其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整体评判是否符合监测标准,达到监测标准的整体纳入监测对象管理和帮扶。

5.要准确分类识别不同类型监测对象。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监测底线,且返贫风险长期存在难以控制的农户纳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监测底线,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短期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扣减医疗、教育等合规自付支出后“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均纯收入参考范围”低于当年监测底线的农户纳入突发严重困难户。

六、将符合条件的实际在农村生产生活、享受农村公共服务及待遇的农村常住人口纳入监测对象管理。

以我县当年监测底线为重要参考,充分结合各行业部门相关工作信息(各部门职能职责及工作要求见附件)按照“1+X”的标准进行综合研判和识别,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管理。识别时有10类情形的原则上不得纳入监测对象,特殊情况确需纳入的,要查实情况并对群众做出专门说明。原则上不得纳入监测对象的10类情形:

1.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

2.有家庭成员任“村三委”干部并定期领取薪酬的。

3.购买了消费型汽车的。

4.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

5.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6.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为享受监测对象帮扶支持,故意分户、并户,不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条件的。

8.空挂户或为套取帮扶支持将户口迁入村组的空挂人口。

9.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失踪人员以及与户主不共享开支或收入的人员。

10.纳入失信惩戒不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条件的。

七、如何对监测对象开展帮扶?具体的帮扶类型有哪些?

监测对象帮扶要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及时精准开展,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依规 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帮扶措施要在村内公示,接受监督。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根据监测户返贫风险类型及帮扶需求,及时分类将名单推送至相关行业部门,由行业部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户施策、分类帮扶,确保监测对象及时得到精准有效帮扶。已经落实的帮扶措施要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1.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果。要帮助理清发展思路,谋划增收项目,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小额信贷政策支持;给予资金扶持,资金使用通过以奖代补与帮扶对象相衔接,与风险消除相挂钩;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建立“双绑机制”,建立专业合作社,让单家独户加入合作社,与合作社绑定发展;培育或引进龙头企业,让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绑定发展,通过“双绑”将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形成稳定利益联结和分工合作机制,将小农户带入大市场。

2.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监测对象,要通过技能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提升就业意愿、就业能力,实现就业培训全覆盖;加大外出转移就业力度,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对接,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培育区域劳务品牌,提高低收入人口外出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通过劳务协作、帮扶车间建设、技能培训、一次性交通补助等方式帮助其转移就业;继续加强就近就地就业岗位开发,多渠道安置监测对象,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生态护林员、村庄保洁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就业;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低收入人口聚集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确保监测对象培训后人人能就业。

3.志智帮扶。接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对子女不赡养老人、薄养厚葬、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风俗,通过正面引导、道德谴责、村规民约、司法干预等措施,防止因不履行赡养义务和非生产生活必需高额支出而返贫。

4.保险帮扶。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开透明的原则,鼓励倡导社会各界共同捐资设立防贫保险,专项用于防贫救助。

5.社会帮扶。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开展“万企兴万村”永仁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助学助教、医疗义诊、养老助老等服务,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

6.综合保障帮扶。针对监测对象临时性困难,要加大民政救助、教育资助等政策性补助,帮助减少支出。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产收益等综合性保障措施。对因残、因灾、因意外返贫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防贫保等帮扶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监测对象存在饮水预警风险的,水务部门要围绕“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进行排查、保障并消除预警风险。对于存在住房预警风险的,住建部门要按照“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原则进行核查,采取“一户一方案”等措施消除预警风险。对于存在因学预警风险的,由教育部门迅速落实教育帮扶政策。对突发重大疾病或医疗负担较重的监测对象,由卫健、医保、民政等部门依规迅速落实健康帮扶、临时救助等政策,及时化解返贫风险。鼓励各乡镇和部门创新帮扶手段和方法,及时化解返贫风险。

八、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何时上线?主要办理哪些申请事项?

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于2021年7月上线,目前主要办理7家部门15个救助事项,分别是民政部门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低保;人社部门找工作、找培训;住建部门农村危房改造;水务部门农村饮水安全;教育部门控辍保学;卫健部门医疗机构查询、慢病健康管理、大病专项救治、看病预约;医保部门参保登记、异地就医报销、大病救助。农户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政府救助平台手机APP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搜索进入。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办结率必须达到95%以上,农户知晓率必须达100%。

上一条:永仁县召开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暨第一次指挥调度会议

下一条:永仁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