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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日期:2023年05月19日   作者:县乡村振兴局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点击:[]

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指专门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须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人员,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发放的贷款。

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放贷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须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人员,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若已享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后才标注风险消除的,小额信贷政策可以持续至合同到期。

3.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 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利率及财政贴息。银行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内(2021-2025年)继续给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全额贴息。贴息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从中央、省、州(市)、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中统筹安排,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借款人按合同向银行支付利息,由承贷银行根据季度内实际发生贷款额提供贴息需求情况,县级乡村振兴部门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比对确认后,提交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将贴息资金发放借款人。

5.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程序。提出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核-银行审定-公示发放。

6.申请脱贫人口小额贷款需要的材料。(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2)借款人银行卡及复印件;(3)承贷银行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7.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的后果。(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逾期后财政不再给予贴息;(2)借款人会有不良信用贷款记录、将会影响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的银行贷款业务,不良信用记录还将会影响其它相关事宜;(3)影响所在村信用等级评定;(4)须承担该笔贷款逾期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5)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后承贷银行将按逾期贷款收取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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