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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和“雨露计划”政策

日期:2023年12月29日   作者:县乡村振兴局   来源:永仁县乡村振兴局    点击:[]

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指专门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须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人员,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发放的贷款。

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放贷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须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人员,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若已享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后才标注风险消除的,小额信贷政策可以持续至合同到期。

3.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 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利率及财政贴息。银行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内(2021-2025年)继续给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全额贴息。贴息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从中央、省、州(市)、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中统筹安排,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借款人按合同向银行支付利息,由承贷银行根据季度内实际发生贷款额提供贴息需求情况,县级乡村振兴部门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比对确认后,提交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将贴息资金发放借款人。

5.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程序。提出申请_村级初审_乡级审核_银行审定_公示发放。

6.申请脱贫人口小额贷款需要的材料。(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2)借款人银行卡及复印件;(3)承贷银行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7.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的后果。(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逾期后财政不再给予贴息;(2)借款人会有不良信用贷款记录、将会影响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的银行贷款业务,不良信用记录还将会影响其它相关事宜;(3)影响所在村信用等级评定;(4)须承担该笔贷款逾期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5)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后承贷银行将按逾期贷款收取利息等。

二、“雨露计划”政策

“雨露计划+”政策是国家一项扶持脱贫家庭贫困学子(含监测学生)就读就业的惠民惠农政策。政策分为三块,由三个部门进行扶持。

第一块: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的学生给予资助,项目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项目资助标准为每生1000元——1500元,用于一次性补助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录取院校间的交通费及入学短期生活费。(具体政策请前往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咨询)。

第二块: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学生的(包括职业高中、职业中等技术(工)学校和职业高等技术(工)学校)并稳定就学1月以上的,由县乡村振兴局给予雨露计划补助每生每年3000(普通职业学校学生)——5000(东西部协作生)。

申报材料为:“雨露计划+”申报表(盖完村和学校章后)、学生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学生和户主户口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1页),学生社保卡复印件。

具体申报时限为春季学期为每年5月1日前,秋季学期为每年10月1日前。请各位家长督促学生在时限前提交相关材料到所在乡镇乡村振兴办,春季学期因疫情未在时限内申报的,秋季学期可补申报,秋季学期错过时限不再补申报。

第三块:2021年至2025年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含监测对象),毕业两年内稳定就业的,一次性给予考试报名补助1000元,项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具体政策和相关申报材料请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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