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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3年09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永仁县信访局的政府信息,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永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r.gov.cn/)上查阅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及领导信息: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等。

(二)财政信息: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信息。

(三)政策文件:政策法规。国务院信访条例、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调解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文件;代县委、县政府拟定或永仁县信访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信访工作的政策文件解读。

(四)工作动态:本部门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工作开展情况等政务工作动态。

(五)通知公告:本部门通知公告等。

(六)其他: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其他可主动公开的信访工作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形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部门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yr.gov.cn/

3.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方式。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本部门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在收到《申请表》后,受理机构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永仁县信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651499

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6716233

电子邮箱:yrxwxfj@126.com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或所属各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电话:0878-6716233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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