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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1年05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永仁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适时进行更新,需要获得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永仁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机构)负责永仁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公开目录为:机构简介(机构职能、班子分工)、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规划总结、财政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策文件(人事、劳动、社保、就业等方面政策)、人事信息(任免职、招考、招聘)等。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永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政府工作部门永仁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向公开机构申请获取。公开机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永仁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永仁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6号(永仁县人防应急指挥中心二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878—6716280电子邮件:yrajj_bgs@163.com;邮政编码:651499。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在收到《申请表》后,受理机构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掌握的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电话:0878-671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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