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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公安局及内设机构职责

日期:2025年04月24日   作者:永仁县公安局   来源:永仁县公安局    点击:[]

一、主要职能

县公安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及时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防范、打击恐怖活动;受理公民报警求助。

(四)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负责并指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承担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事务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县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八)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制定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来永仁县或过境的中央、省党政领导及重要外宾警卫对象的警卫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负责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公安宣传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和廉政建设,监督公安民警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四)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计划、分配方案、标准和制度,组织实施相关保障工作。

(十五)指导看守所的管理工作,规划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工作。

(十六)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永仁县公安局共有1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政工室、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督察审计大队、法制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特巡警大队、交通管理大队;2个直属机构为县看守所、县拘留所;11个派出机构,分别为永定公安检查站、永定派出所、莲池派出所、宜就派出所、猛虎派出所、中和派出所、永兴派出所、维的派出所、永定森林派出所、方山森林派出所、白马河森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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