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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年01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永仁县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永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和平台基础建设,重点推进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公开,积极推进业务和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推动民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重点公开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地名命名更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全年累计公开发布民政信息122条,其中资金发放公示情况58条,财政信息3条、养老服务信息11条,开展政策解读1条,有效保证了民政各项工作的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民政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政策解读,重点推进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儿童福利等与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密切相关部分的公开工作,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但对标省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发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能力。

(一)加强业务工作信息公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人数、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老年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做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等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按时公布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结果等

(二)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情应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工作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积极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工作,加强对社会救助、行政区划调整、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工作领域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的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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