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日期:2021年04月22日   作者:管理员   来源:原创      点击:[]

根据《中共永仁县委办公室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办字〔2015〕41号)精神,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共永仁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党政机构序列中保留各自名称,不计入政府机构限额。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

2.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城镇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处理城镇民族、宗教关系。

2.加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乡,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七)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八)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镇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镇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永仁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九)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十)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十一)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十二)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三)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永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永仁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股所级)。

(一)综合办公室

承担民族宗教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拟订政策措施;承担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研究民族宗教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加强对民族宗教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指导,统筹协调调处涉及民族宗教关系方面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承担《永仁民族宗教信息》编报、统计、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接待、保卫、档案、车辆管理、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和民族宗教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政府采购、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民族、宗教课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接待信访工作;负责维护更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负责民族宗教目标责任制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督查事项和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承办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培训等工作;监测、分析和研究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人:马富贵0878-6716488)

(二)民族工作股

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有关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负责民族地区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工作;参与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等工作;督促检查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项目规划、申报、实施、督促检查、验收、项目绩效评价、总结等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及文化精品扶持打造等工作;承办大型民族宗教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民族语文编纂、翻译、出版和教育等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参与民族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民族宗教文化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组织新闻发布和有关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涉及民族政策问题的材料、书刊及音像制品的审读和审核。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科技发展特殊政策建议;配合办理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有关事项;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翻译等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指导民族识别、民族成分管理工作;承办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负责人:李源忠0878-6716488)

(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股

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组织开展示范区建设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示范区建设十大示范工作任务;负责拟订示范创建规划和方案及相关政策;负责拟定“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工程”项目计划、规划;协调指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乡镇(村)、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示范机关、示范军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等创建活动,承担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督促检查示范创建工作,总结、推广、宣传示范创建经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团体参观考察事项;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工作。(负责人:邵必学0878-6716488)

(四)宗教工作股

负责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事务管理和民间信仰活动的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宗教团体及宗教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协调联系宗教界人士的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协助上级做好伊斯兰教朝觐事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牵头承担推进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划布局及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宗教场所创建活动。(负责人:马富贵0878-6716488)

上一条: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构主要职能责简介

下一条: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主要职能责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