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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工作职责

日期:2025年08月25日   作者:永仁民宗   来源:    点击:[]

根据2019年机构改革要求,2019年3月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县民宗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与中共永仁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县民宗局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督促检查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三、研究宗教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统筹协调调处涉及宗教领域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负责宗教事务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工作。

五、参与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项目规划、申报、实施、督促检查、验收、项目绩效评价、总结等工作。

六、指导民族识别、民族成分管理工作,承办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宗教节日等重大庆典活动。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活动场所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八、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九、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承担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申报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