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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日期:2020年08月23日   作者:管理员   来源:原创      点击:[]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简版)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9月30日发布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永仁县行政区域内《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二、审核和报批条件(一)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批条件:1、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1)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2)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3)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2、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3、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永仁县政务中心政协一楼民宗局办公室办事窗口: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宗局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四、申请材料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1 公民要求变更民族成份书面申请书 原件 纸质 2 √2 公民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养(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2 √3 依据民族成份变更的不同情况,应当提供生、继、养父(母)的婚姻关系证明 原件 纸质 2 √4 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复印件 纸质 2 √5 提交《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2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五、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六、审批收费不收费七、办理结果及送达方式办理结果:签注审核同意送达方式:直接领取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宗局窗口八、咨询及监督渠道咨询电话 0878-6716488 监督电话 0878-6716486咨询地址:永仁县政务中心政协一楼民宗局办公室投诉地址: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股,电话号码:0878-6716488,地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4号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cxzwfw.gov.cn—“服务大厅”—“管理服务事项”—行政网址大厅审批变更类别—“民族成份变更”。直接领取:受理窗口。附件1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示意图 需要补 符合不予正材料 受理情形 材料符合要求补正材料后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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