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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关于2023年楚雄州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条款的措施 政策文件整改情况

日期:2024年02月21日   作者:   来源: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按照《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执行手册》及楚雄州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量化打分,经楚雄州公平竞争委员会核定,我县涉及的8家单位13份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在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等方面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永仁县人民政府文件编号〔2022〕28号,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仁县农业全领域组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问题条款“综合运用智慧农业 APP手端、832农产品消费扶贫、云南省“三农通”短信客户端等平台,充分发挥智慧农业平台的纽带作用,综合运用智慧平台和县级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服务网络,构建农户与市场的全方位对接网络体系,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销售成本,提升农特产品价值。”

此份文件内容中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的审查标准对涉嫌违反内容予以删除(黑字部分)

2、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号为永政办〔2023〕26号,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推进提升 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中问题条款:“(三)推动新技术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1.增强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智能制造、5G 应用试点示范。聚焦制造业关键生产过程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制造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2.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质量。进一步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龙头企业,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性服务,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尽快形成经济增量。

此份文件内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的审查标准。对涉嫌部分予以删除(黑字部分)

3、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号为永政办〔2023〕63号,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仁县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整合发展提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问题条款:(六)打造绿色制造基地 1.培育“绿色能源+”产业链。建立光伏项目建设企业与组件生产企业的合作平台,加大对光伏组件生产项目招商,争取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县企业产品。继续推动压力容器项目落地。

此份文件内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三)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1.以明确要求、暗示、拒绝或者拖延行政审批、重复检查、不予接入平台或者网络、违法违规给予奖励补贴等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审查标准。对涉嫌部分予以删除(黑字部分)

4、永仁县发展改革局编号为永政办〔2022〕4号,《永仁县县级政府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问题条款:县级政府储备粮原则上均衡轮换。年度轮换当数量由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县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姚县支行根据库存粮情、品种结构、粮食供需和调控需要等因素确定。

此份文件内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三)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1.以明确要求、暗示、拒绝或者拖延行政审批、重复检查、不予接入平台或者网络、违法违规给予奖励补贴等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审查标准。对涉嫌部分予以删除(黑字部分)

5、永仁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编号为永政通〔2023〕24号,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仁县“十四五”工业信息化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问题条款:建好农特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以永攀物流港“六中心”建设为发力点,努力实现生产、储藏、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销售、餐饮、休闲旅游等三产融为一体发展。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程,落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倍增计划”,鼓励支持哲林芒果、风沃农业等企业新建和技改扩建精深加工生产线,全面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擦亮永仁绿色食品名片,推动产业向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向特色文旅商品加工和销售领域延伸。积极争取省、州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龙头企业骨干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等给予重点支持,试文件存在其他类似表述,此处不一一列举。

此份文件内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的审查标准。对涉嫌部分予以删除(黑字部分)

6、永仁县教育体育局编号CXWHZB202112-15,永仁县2023年食堂食品大宗食品采购项目(二次)中中问题条款:三、中标候选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利息不计)。其余申请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此份文件内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四)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3.在经营者履行相关程序或者完成相关事项后,不依法退还经营者交纳的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审查标准。对涉嫌部分予以删除(黑字部分)

7、永仁县教育体育局编号CXWHZB202112-14,《永仁县2023年-2024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采购项目》中问题条款:三、中标候选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利息不计)。其余申请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此份文件内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四)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3.在经营者履行相关程序或者完成相关事项后,不依法退还经营者交纳的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审查标准。对涉嫌部分予以删除(黑字部分)

8、永仁县农业农村局编号为永农通〔2023〕13号,《关于组织申报永仁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录库工作的通知》中问题条款:(三)经认定纳入永仁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录库的企业,优先给予推荐上报并争取享受省、州、县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并列入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后备名单。二、纳入名录管理条件 (一)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注册成立1年以上(2022年4月30日前注册成立)的企业。

此份文件内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一)不得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2.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对不同所有制、地区、组织形式的经营者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化待遇,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的审查标准。对涉嫌部分予以删除(黑字部分)

9、永仁县农业农村局编号为永农通〔2023〕99号,中共永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能繁母牛“金牛贷”贴息补助及能繁母牛养殖保险保费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问题条款:附件:1.永仁县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二) 建立能繁母牛"超市",依托农业主体加快肉牛养殖产业发展。一是支持建立能繁母牛"超市"。积极引导永仁猛虎康牧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永仁顺云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县内标准化肉牛规模养殖主体建立能繁母牛"超市"暨基础母牛集中隔离、交易中心,为全县肉牛养殖户提供优质育龄母牛种源。

此份文件内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的审查标准。对涉嫌部分予以删除(黑字部分)

10、永仁县卫生健康局编号为永卫发〔2023〕28号,《关于印发永仁县心理健康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问题条款:(五)本次活动由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共同承办。活动期间上级医院派出人员住宿费用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往返车旅费由派出单位负责。此份文件内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三)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1.以明确要求、暗示、拒绝或者拖延行政审批、重复检查、不予接入平台或者网络、违法违规给予奖励补贴等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审查标准。对涉嫌部分予以删除(黑字部分)

11、永仁县卫生健康局编号为YNCL-2022-122,《永仁县紧密型医共体县乡村信息一体化建设项目》中问题条款:合同:2、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此份文件内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四)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的审查标准。对涉嫌部分予以删除(黑字部分)

12、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GC532300202300367001001,《永仁县麦拉经营示范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问题条款:企3.3业绩要求 3.3.1业绩要求:(1)设计: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2)施工: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此份文件内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三)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2.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的审查标准。对涉嫌部分予以删除(黑字部分)

13、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YLZJ2023-11,《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中问题条款:3.4 业绩要求:3.4.1.设计业绩要求:2018 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总投资金额不少于4亿元或设计费不低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包含EPC 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3.4.2.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亿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

此份文件内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三)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2.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的审查标准。对涉嫌部分予以删除(黑字部分)

永仁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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