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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主动做好核酸检测的倡议书

日期:2022年11月29日   作者:   来源:永仁县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点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楚雄州州部分地区先后出现疫情,为及时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守护永仁平安,特作如下倡议:

迅速开展排查,按照要求检测。请各级各部门压实责任,迅速对11月20日以来有县外旅居史、州外、省外入返永的干部职工、群众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自11月30日起,不漏一人组织开展2次核酸检测,中间间隔24小时。

联防联控惠民,优化设置采样。本次摸排出的县外、州外、省外入返永人员,公职人员(含单位临聘人员、编外人员)由各单位组织就近参检;县城区居民由永定镇指挥部组织到金河商住楼便民核酸采样点、妇幼保健院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送检,采样时间:2022年11月30日,12月2日8:00—21:00;其他乡镇群众由属地乡镇指挥部组织在辖区卫生院进行核酸采样送检,采样时间:2022年11月30日,12月2日8:00—11:30。

出门请戴口罩,排队听从指挥。广大人民群众要根据单位、所在村(社区)的要求,全程佩戴医用外科以上级别口罩,按照工作人员排好的时段,到指定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时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或居民身份证,与周围人员保持1米以上间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不攀谈、不扎堆,核酸采集完成后,及时返回家中。

既对自己负责,也对亲友负责。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的参与者、受益者,也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发挥个人“朋友圈”“微信群”的宣传发动作用,积极动员家人、亲朋好友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号召大家共同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

如有违法违规,需要承担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或冒用他人信息、代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一直以来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理解关心和积极配合。您的每一份理解、支持、配合、付出,都是我们早日最终战胜疫情的强大精神和动力;您和家人的每一份健康、平安、幸福,都是我们内心最大的祝愿和期盼。疫情没有结束,防控绝不懈怠。让我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为保护家人健康、保卫美丽家园,主动参与到常态化核酸检测和疫情防控中来,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贡献您的一份力量!

 

 

                                                      永仁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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