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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阳光代办”升级版 提升永仁“政务家”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年03月13日   作者:   来源:永仁县政务服务局    点击:[]

县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打造“阳光代办”升级版 提升永仁“政务家”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23年3月12日


打造“阳光代办”升级版 提升永仁“政务家”服务工作方案

为更好更优服务企业,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永仁“政务家”服务,在永仁县企业重大投资项目阳光代办制度基础上进行服务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快捷、便利、精准、高效”原则,营造重商、亲商、利商、安商,来了就是“一家人”的营商环境,建立“政务家”服务阳光代办中心。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企业全流程帮办代办,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加速落地、减少企业跑路次数、加快项目建设步伐,让政务服务有速度,更有温度。

二、升级内容

(一)拓展代办范围

1.招商引资项目。按照县域内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代办全覆盖的原则,由县投资促进局推送项目到县代办中心(县政务服务局)进行代办。

2.重点建设项目。全县一港三园重点集成项目以及2023年固定资产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由县发改局推送项目到县代办中心(县政务服务局)进行代办。

(二)拓展服务内容

代办服务拓展为县级所有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包含备案、核准等)。企业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与县代办中心签订服务范围及选定服务事项。

(三)优化服务流程

1.实行专班推进。组建代办专班,代办中心接到代办申请后,根据行业分类和涉及的审批事项,按照“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个专职代办员、一套代办方案”的原则,于1个工作日内组建项目代办专班。代办专班组长由涉及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申报部门主要领导兼任,副组长、成员从代办中心相关人员中抽调组成。代办专班对代办项目认真分析研判,梳理相关部门代办事项、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完成时限等,形成代办事项清单和代办作战图,制定切实可行的代办方案进行代办。

2.推行并联审批。依据代办方案,由代办中心将代办事项分别交至相关部门专职代办员组织办理。各单位按照联合预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制度,按时按责开展工作。定期开展审批堵点、卡点排查整改,切实解决审批事项互为前置的现实问题,并指导项目单位按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材料。

3.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发挥企业重大投资项目阳光代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功能,每季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及时解决代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代办工作。

4.主动超前服务。结合行业特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要求和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确定要素集中协调项目清单,每月组织要素保障部门对项目涉及的公益林、用地、水保、能耗、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审核意见,初审后报请县人民政府增补、退出滚动调整要素集中协调项目清单。强化空间管控能力,强化“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干到底”,为项目生成提供依据,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四)完善督办机制

1.加大跟踪督促力度。由代办专员定期向代办中心及时掌握代办工作进度,对未按时完成代办任务的部门,及时跟踪、提醒、督促。

2.建立办事企业回访制度。健全企业回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对企业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并协调解决。

3.开展满意度评价。代办中心定期召开项目单位座谈会,听取企业对代办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放《永仁县企业重大投资项目阳光代办服务满意度评价表》,对代办工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列入营商环境测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推诿扯皮、项目单位评价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

4.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在代办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县级投诉举报电话:0878—6011502),自觉接受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代办员具体开展代办,层层压实责任。代办专员要充分发挥作用,主动服务企业,保姆式服务,全跟踪,协助企业对材料进行整理归集,主动帮企业跑腿,实现“专员多跑动、企业少跑腿、服务更优化”的营商环境。

(二)加强督查问责。县政府办公室要将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工作纳入督查范围,采用定期督查、重点督办、现场抽查等方法,对代办工作实施全程督促检查。对代办员无故不受理代办、行政审批部门不积极配合代办、未按代办计划完成代办工作、代办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及时上报县企业重大投资项目阳光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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