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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经办事项清单

日期:2025年07月10日   作者:   来源: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一、申请主体

云南省内登记注册的各类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具有劳务派遣性质的企业除外。

二、申请条件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向单位“住所”或“经营场所”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业务经办机构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招用经云南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为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登记。

(四)为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永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永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应填写《云南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1)和《云南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人员明细表》(详见附件1-2),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线下办理调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中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网厅申报通过CA登录验证单位身份。

(二)基本身份类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获取信息。

(三)劳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获取信息。

(四)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养老、失业保险缴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获取信息,医疗保险缴费情况由用人单位提供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缴费情况资料。

四、补贴标准:

1.单位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养老保险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全额补贴;

2.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申领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业务经办流程(详见附件1-3)。

六、经办渠道

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s://ynsjyj.cn,或者到柜台办理。

七、办理时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业务经办机构对提交的补贴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核。

八、政策期限

长期。

九、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878-6713045,咨询地址:政务服务中心老楼四楼5号窗口。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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