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验收规程》有关要求,永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及县级相关部门对云南省S35永金高速永仁至大姚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永仁段)第二批土地复垦竣工验收项目涉及州级审批部分进行了竣工验收,涉及云南省S35永金高速永仁至大姚段高速公路(永仁段)临时用地(填土区、天然气管道保护涵)、云南省S35永金高速永仁至大姚段高速公路(永仁段)临时用地(二分部钢筋加工场、施工便道)2个批次临时用地。现将该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县级初验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永仁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6712309
附件:云南省S35永金高速永仁至大姚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永仁段)第二批次土地复垦初验专家组意见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