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项目经《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仁县2023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永仁县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永发改农经〔2023〕52号)审核同意,并经永仁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编制完成《永仁县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项目森林资源调查报告》,该项目拟占用永仁县国有林场国有林地0.6163公顷,均为林地。
为确保占用林地后林地面积不减少,现将该项目占用林地的植被恢复造林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措施及要求:
一、造林任务及地点、树种
占用林地面积0.6163公顷,植被恢复规划造林0.6163公顷。造林地点在永仁县国有林场永定森林经营片区境内;造林树种云南松等。
二、组织实施单位
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植被恢复造林工作及监督检查。
三、造林及检查验收时间
造林时间2024年7-8月,检查验收时间2024年10月,检查验收结果报局资源管理股备查。
四、有关要求
在组织施工中要保护好周围的现有林木和植被,严禁乱砍滥伐林木,造林成活率必须在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