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麦冲河光伏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经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仁县麦冲河光伏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楚发改能源〔2023〕235号),同意项目建设。该建设项目经云南绿雪林业咨询有限公司做出的《永仁县麦冲河光伏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该建设项目拟使用土地总面积0.2768公顷,均为林地,其中:永久占用林地0.2626公顷,临时使用林地0.0142公顷。临时使用维的村委会立竜组集体林地0.0142公顷。为确保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及时恢复植被,现将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恢复植被造林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措施及要求:
一、造林任务及地点、树种
临时使用林地面积0.0142公顷,恢复植被规划造林0.0142公顷;造林地点在维的村委会立竜组组集体林地内就地恢复造林,造林树种清香木等。
二、恢复植被组织实施单位
永仁华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按照云南绿雪林业咨询有限公司做出的《永仁县麦冲河光伏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恢复造林工作。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负责造林技术指导,维的乡林草服务中心对恢复植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造林及检查验收时间
造林时间:2025年8-9月, 检查验收时间2025年10月,由永仁华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组织验收,检查验收结果报林草局资源管理股备查。
四、有关要求
在组织施工中要保护好周围的现有林木和植被,严禁乱砍滥伐林木,造林成活率必须在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