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城镇“两污”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对照整改方案已完成整改,达到验收条件,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日
上一条:关于对2022年全省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反馈的永仁县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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