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永仁县残疾人联合会实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

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作者:   来源:永仁县残疾人联合会    点击:[]

 

永仁县残疾人联合会实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承办股室 申请材料 容缺时限 后补方式 备注
主件 副件
1 残疾证核发(新办证) 行政确认 残疾人服务中心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人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本人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电子版1张; 4、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证明材料。 1、申请人本人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2 张(申请表、评定表各1张) 承诺办结时限之前(5个工作日) 现场(鉴定机构)提交
2 残疾证核发(变更) 行政确认 残疾人服务中心 1、姓名、出生年月或身份证号更正:申请人携带持证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申请变更残疾类别、等级: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证明材料) 1、原有残疾人证 承诺办结时限之前(5个工作日) 现场(窗口)提交、邮件寄递
3 残疾证核发(挂失) 行政确认 残疾人服务中心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1、原有残疾人证 承诺办结时限之前(2个工作日) 现场(窗口)提交、邮件寄递
4 残疾证核发(注销) 行政确认 残疾人服务中心 1、要求注销:身份证、残疾人或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书面申请;
2、死亡注销:残疾人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3、不符合残疾标准的评定结果。
1、原有残疾人证 承诺办结时限之前(2个工作日) 现场(窗口)提交、邮件寄递
5 残疾证核发(残损换新) 行政确认 残疾人服务中心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1、原有残疾人证 承诺办结时限之前(2个工作日) 现场(窗口)提交、邮件寄递
6 残疾证核发(迁出) 行政确认 残疾人服务中心 1、户口迁移证明;
2、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
1、原有残疾人证 承诺办结时限之前(2个工作日) 现场(窗口)提交、邮件寄递

上一条:永仁县2023年10月经济快报

下一条:永仁县广播电视局关于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