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关于对永仁县莲池、宜就灌区引调水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仁县莲池、宜就灌区引调水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永仁县莲池、宜就灌区引调水工程(一期)

二、建设地点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莲池乡

三、建设单位

永仁县水务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建设性质:新建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工程是以在建直苴水库、已建尼白租水库水源为核心,多库互相串连,联合调度的供水体系。采用螺旋钢管、无缝钢管管道的输水方式连通,由输水主管工程、输水支管工程和信息化工程组成。建设2条输水主管、8条输水支管,全长约22.26km。输水主管工程:(1)直苴管道小尖山分水口至在建尼白租输水管四棵树连通管道,管道长4.73公里,设计流量0.712立方米/秒,采用D820毫米螺旋钢管,从直苴管道小尖山分水口管道上取水,沿水泥路―侧埋设布置,途经喂猪食梁子,跨S217省道至四棵树;(2)西干渠倒虹吸进口至大草坝连通管道,管道长6.66公里,设计流量0.712立方米/秒,采用D920毫米螺旋钢管,从在建西干管末端(西干渠倒虹吸进口)取水,途经035乡道、永大高速、凹弄,后沿032乡道一侧布置至大草坝结束。输水支管工程:格红支管、大湾支管、小水井支管、庄房1#支管、庄房2#支管、管家坟梁子支管、玉米冲支管、羊子文支管,总长10.87公里,设计流量0.125立方米/秒—0.025立方米/秒,采用D406—D168毫米螺旋钢管,采用埋设布置

3.项目投资:总投资5809.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3%。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在对输水主管、输水支管沿线开挖时应控制作业带宽度,表土剥离,单独堆存,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原状;对新建临时道路和临时生活区时应控制作业带宽度,表土剥离,单独堆存,施工结束后对临时道路和临时生活区进行生态恢复,栽植当地树种,并加强管理,恢复原状,减少植被破坏。

2.水环境影响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砂石料加工及混凝土拌合设备冲洗废水,经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清管、试压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为施工扬尘、燃油废气以及焊接烟尘。对临时堆存的土方进行遮盖,距离敏感点较近的村组施工期间,通过及时洒水、车辆减速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施工机具选用高效率的施工机具,经常维护和保养,选用优质燃料,运输车辆外排尾气、废气排放量不大,间歇排放,在大气环境中经一定的距离自然扩散、稀释,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影响不大。焊接烟尘排放较分散且排放量较小,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距离敏感点较近区域施工期间,通过及时洒水、车辆减速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

4.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分段分时合理使用噪声源施工机械;项目部分管道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点较近,项目在距离敏感点较近区域施工期间应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车辆经过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挖填利用平衡,无废弃土石方,剥离表土用于临时用地复耕、地表覆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出售给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在相应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随施工车辆运出项目区域,送附近村组垃圾池进行堆放后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引调水工程,建设内容为灌区配套管线,运营期不设管理站,无废水产生。在原水输送过程中,每2年将对管道进行1次清管作业,清管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用于周围农灌。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不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期无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行期清管、检修产生少量的固废,属于一般固废,检修完成后及时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因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生产生活区进行地表或植被原样恢复,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不影响其原有的土地用途。项目运营期间,不再对地表和植被进行二次扰动或破坏,不会对地表、动物、植物、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8-6712919

传真:0878-6712919

通讯地址:永仁县永定镇文汇路15号

邮编:651499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2023年9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对永仁县宜就镇老怀哨他的么片区 引调水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下一条:关于对永仁县高原特色农业园区供水工 (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