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仁同建工贸有限公司新建1台4t/h生物质锅炉及3条蒸压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永仁同建工贸有限公司新建1台4t/h生物质锅炉及3条蒸压釜项目
二、建设地点
永仁县原工业园区工业循环经济片区
三、建设单位
永仁同建工贸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天礴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永仁同建工贸有限公司内新建1台4吨/时生物质锅炉、3条蒸压釜,并配套相关环保设施及辅助设施。技改后产品种类和产量均不变,仍为年生产15万m³加气泡沫砌块。
3.项目投资: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7%。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主要为设备调试及环保设施安装,基本无废气产生。
2.水环境
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不在厂内食宿,只有少量施工人员清洁污水,清洁污水通过收集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声环境
施工期为环保设备的安装,工期较短,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以减轻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为环保设备的安装,无建筑垃圾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设备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可回收的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部分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相应的单位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锅炉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湿法脱硫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
2.水环境
本次技改后产生的废水为蒸压釜冷凝水、燃气锅炉排水及软化处理废水。蒸压釜冷凝水直接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燃气锅炉排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经厂区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是自各生产设备及锅炉房各设备运行所产生,通过选购低噪环保设备,将产噪设备安装在合理位置或密闭房间、加装隔音罩、设置减震基础、减震垫连接,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使设备处于良好运作状态,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炉渣)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进行更换并回收、锅炉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储存于厂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由专人进行管理、设置标识标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各环节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8-6712919
传真:0878-6712919
通讯地址:永仁县永定镇文汇路15号
邮编:651499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