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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永仁2023直苴彝族赛装节”活动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日期:2023年02月01日   作者:永仁县公安局   来源:永仁县公安局    点击:[]

永仁县公安局关于“中国·永仁2023直苴彝族赛装节”活动期间

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3年2月4日至2月6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将举行以“梦回千年·牵手时尚”为主题的中国·永仁2023直苴彝族赛装节活动。为加强活动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控,确保群众性活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活动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安全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2月4日8时至2023年2月6日24时,在我县空域内实施禁飞和限飞,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永仁县赛装文化广场、永仁县太阳广场、永定老街、中和镇直苴村赛装场、莲池乡绣花广场及周边区域飞行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

二、禁止飞行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体积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航空模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人热气球、飞艇、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三、实施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不得擅自在上述区域飞行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因医疗、通讯、气象、警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应当向永仁县公安局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四、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空中禁飞区域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永仁县公安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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