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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工伤认定公示(2022)第06号

日期:2022年09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现将王海琴等5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王海琴,女,永仁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2022年6月20日王海琴与同事在永仁县体育馆与县金葵花幼儿园教师进行篮球比赛,约20时40分左右,比赛过程中,王海琴在有防守情况下,跳起投篮时扭伤右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李新星,男,永仁县宜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22年6月29日中午,李新星与同事到宜就镇老怀哨村卫生室查看疫苗接种情况,途经村委会旁商店门口时,由于下雨路面湿滑,不慎仰面摔倒,后脑撞到一块石头上,造成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纳光辉,男,永仁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制用工,2022年6月29日下午,纳光辉与同事在永仁县污水处理厂做交接班准备工作,在去关闭中水开关时不慎滑倒,导致右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周伟,男,云南兴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022年8月4日下午三时零二分左右,周伟与同事在施工现场摆放管道时不慎被管道碰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张志刚,男,永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2022年8月4日10时左右在楚雄州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参加训练,在体能训练过程中左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永仁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股

邮编:651499

联系电话:0878-6713612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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