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永仁宾馆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撒家湾的一宗土地(土地证号:永国用(2006)第42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经查询了土地档案,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00平方米,用途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5年7月6日,地块号:101-0G-06-6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永仁宾馆所持有的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永仁宾馆(永仁泽仁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 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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