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维的乡桃苴村委会恩旧一组农户起成元,男,彝族,在本小组有宅基地一宗,地号:8-05-10-47,面积:147平方米,因不在使用,现申请将该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公告作废,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起成元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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